关于《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于洪涛等 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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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检察院检察长 苏中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对《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于洪涛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中辉提请,批准任命:
于洪涛为盘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涛为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曹锦丽为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免去:
刘晓阳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张笑忱的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下面,我就此次提请任职的于洪涛、陈涛、曹锦丽三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做以简单介绍:
于洪涛,男,1969年3月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入党,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兴隆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教办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保留正科级)、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保留正科级),2020年11月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024年4月提名为盘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于洪涛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检察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斗争精神,为人正派。爱岗敬业,勤勉务实。
陈涛,男,1979年10月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入党,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20年8月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024年11月提名为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陈涛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熟悉公诉业务,专业能力较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
曹锦丽,女,1969年12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入党,沈阳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大洼县共青团委书记,大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2年10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20年8月晋升三级高级法官,2024年12月提名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曹锦丽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熟悉民商案件审判工作,业务能力较强。作风比较扎实,严谨细致。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