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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侯军等 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2025年3月20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徐同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侯军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辽环党组20259号文件精神,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邢鹏提请,决定任命:

    侯军为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勇的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下面我就此次提请任职的侯军同志的基本情况做以简单介绍:

侯军,男,1979年6月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入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药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农学博士学位。曾任市园林管理处副处长,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中心主任(兼),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8月任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2025年1月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提名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人选。侯军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学习,工作思路开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作风扎实,群众基础较好。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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