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吴玉刚等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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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对《关于提请吴玉刚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
吴玉刚、刘启星、丛峰、张希强、毕志强、刘忠刚为盘锦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兼);
袁锋、张宇为盘锦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兼);
赵黎明为盘锦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兼);
王长龙、高刚、刘胜伟、曹希锋为盘锦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兼);
王泽栋、郝飚、夏灵丹、郭振伟 为盘锦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兼);
程海鹏为盘锦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兼)。
免去:
张振广、金丽辉的盘锦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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