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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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市财政局局长孙亚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客观提出了面临的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符合我市实际。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布局有待优化,企业资产质量还不高。全市地方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还不健全,整体资产规模偏小,企业运营能力不足,核心业务缺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传统产业比重较高,集中在供水、客运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占比低。二是国有金融企业内控制度还不健全,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亟待落实,资本监管主体责任需尽快明确并理顺。企业运营质量不高,资产与收益不匹配,资产保值增值效用不明显。部分国有金融企业不良金融资产规模较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三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单位内部控制与财政、审计相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效率效益不高,甚至存在长期闲置等问题。四是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资源不足、粗放利用问题依然存在。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建设用地受总规模控制,制约项目用地保障,但同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规模较大,需要有序推进盘活。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扛起守护好国有资产的政治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序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强化服务全市重大战略的功能作用,形成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加匹配的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态势,深化央地融合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要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正确处理好保值增值、提质增效与强化公共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关系,逐步建立起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的差异化薪酬、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
二、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收益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并改进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撑与服务,有效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努力打造特色地方银行。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要求,推动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决策与监督功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动态排查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金融机构细化完善内控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制度。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要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完善资产集中调配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资产资源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资产的调剂整合、优化重组和共享共用力度和范围,实现闲置资产向优良资产转变。
四、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市域协同发展,推进油地融合发展,以空间规划为统领,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要以生态优先为指引,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新机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积极争取重大工程支撑。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实现节约集约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努力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实效,依法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强化国有企业管理情况监督,自觉在法律制度范围内管理资产、使用资产、保护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透明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防范国有资产管理的风险与漏洞,筑牢国资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