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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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本次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关于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报告审议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召开有关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相关情况的汇报,深入有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等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不含金融企业)。2023年度,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521.82亿元,同比增加117.83亿元,增长3.46%;负债总额1,951.12亿元,同比增加106.33亿元,增长5.76%;净资产1,570.70亿元,同比增加11.50亿元,增长0.74%;平均资产负债率55.4%。
市本级企业资产总额914.18亿元,同比减少6.7亿元,降低0.73%;负债总额434.06亿元,同比减少15.52亿元,降低3.45%;净资产480.12亿元,同比增加8.83亿元,增长1.87%;平均资产负债率47.48%。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3户,其中:地方国有银行1户,担保类金融企业2户。市融资担保集团下属子公司2户。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总额4.77亿元,同比增加3.02亿元,增长171.28%;净利润总额0.07亿元,减亏1.7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49.21亿元,同比增加66.54亿元,增长13.79%。负债总额383.44亿元,同比增加53.12亿元,增长16.09%。净资产总额165.77亿元,比上年增加13.39亿元,增长8.7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全市国有土地361,30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2,598公顷、耕地125,895公顷、园地677公顷、林地6,331公顷、草地7,053公顷、湿地102,359公顷。全市海岸线全长124.15公里,海洋功能区划面积1,425平方公里。
二、主要特点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一是国有资产布局不断优化。优化资本投向,推动市属企业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提升盈利能力。市国投集团积极参与辽河储气库群、农信改革、中试基地等全市重点工作,市农发集团完成7万空立方米人工鱼礁制造和投放工作,“红海滩1号”品牌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有序运转,市客运公交集团实现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全覆盖;央地合作深入开展,先后与中国兵器、中国物流、中国安能等30余户央企对接会商,与11户央企签订12个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市属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定期开展债务风险排查。2023年市属企业采取借新还旧、展期、置换或财政化债资金、自有资金等方式,累计化解债务本息合计73亿元。二是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健全市属企业董事会运行机制,优化调整董事会应建尽建范围,落实董事会职权,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责任书123份。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合理确定企业用工总量,建立完善不胜任退出和末等淘汰制度。三是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完成全市国资系统529户监管企业的产权数据汇总,督促企业开展低效资产处置盘活;推动市属企业退出非主业非优势股权4户、压缩管理层级1户。建立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线索信息沟通和联合处置机制,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增强内控能力建设。开发建设国资监管信息平台,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规范。一是认真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和控制力。二是各金融企业不断优化业务布局,聚焦主业,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盘锦银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7.62亿元,重点支持辽宁中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经营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市担保集团和鑫隆泰担保公司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降低担保费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梳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挖掘和利用闲置资产价值,全面提升收入效益。全年资产盘活收益404.06万元。三是强化资产管理监督和指导。优化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支撑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优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稳步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02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3.70亿元。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创新构建“一镇一村一图”横向四级双网格监管模式,进一步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监管全覆盖。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改善湿地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国有经济布局有待优化,企业资产质量还不高。全市地方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还不健全,整体资产规模偏小,企业运营能力不足,核心业务缺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传统产业比重较高,集中在供水、客运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占比低。
(二)国有金融企业内控制度还不健全,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亟待落实,资本监管主体责任需尽快明确并理顺。企业运营质量不高,资产与收益不匹配,资产保值增值效用不明显。部分国有金融企业不良金融资产规模较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单位内部控制与财政、审计相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效率效益不高,甚至存在长期闲置等问题。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资源不足、粗放利用问题依然存在。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建设用地受总规模控制,制约项目用地保障,但同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规模较大,需要有序推进盘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提出以下五点意见建议:
(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序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强化服务全市重大战略的功能作用,形成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加匹配的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态势,深化央地融合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要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正确处理好保值增值、提质增效与强化公共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关系,逐步建立起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的差异化薪酬、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
(二)强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收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并改进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撑与服务,有效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努力打造特色地方银行。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要求,推动我市国有金融企业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决策与监督功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要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完善资产集中调配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资产资源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资产的调剂整合、优化重组和共享共用力度和范围,实现闲置资产向优良资产转变。
(四)强化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要建立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市域协同发展,推进油地融合发展,以空间规划为统领,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实现节约集约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努力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
(五)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人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报告内容。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具有人大监督视角、反映人大监督特点的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科学评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