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兴奎为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122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条关于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法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的规定,盘锦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王兴奎为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晓林辞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联系电话:0427-282496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