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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闯等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2024927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贾洪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闯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盘委干发〔2024〕252号、253号文件精神,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邢鹏提请,决定任命:

张闯为盘锦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闯的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海英的盘锦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下面我就此次提请任职的张闯同志的基本情况做以简单介绍:

张闯,男,1980年3月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入党,沈阳工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市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兴隆台区政府副区长2019年12月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24年9月任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提名为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人选。张闯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市场监管、科技和电子信息等领域工作。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较强,工作实绩较为突出。注重团结,在干部群众中口碑较好。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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