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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9月27日,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淼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岩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盘锦市医疗机构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盘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淼向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我市逐步健全的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混合型急救管理系统运行模式建设,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基层应急救治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我市公共安全。

    会议要求,市法院要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公正裁决,树立司法公信力。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立足地方特色,加强专业型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庭审判质效,注重人员培训与队伍素质的提升,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要始终以“司法为民”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构建良好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把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流程,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加快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条例》得到正确执行,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发挥制度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新时代盘锦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崔发林、王贺广,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副市长贾洪琳,市法院院长李晓林,市政府秘书长王冰,市纪委、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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