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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到兴隆台、盘山县等县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书面听取各县区、经开区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个别重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召开市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市财政等部门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九届人大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狠抓组织财政收入,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持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亿元,为预算的60.6%,同比增加4.8亿元,增长6.2%。超序时进度10.6个百分点,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从全省排名来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居全省第5位,增幅居全省第12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从收入项目看,税收收入56.1亿元,为预算的53.5%,同比减少2.0亿元,下降3.4%;非税收入26.4亿元,为预算的84.8%,同比增加6.8亿元,增长34.4%。

从收入级次看,市本级29.7亿元,占比为36.0%,同比增长3.9%,为预算的55.9%;县区级52.8亿元,占比为64.0%,同比增长7.5%,为预算的63.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亿元,同比增加2.0亿元,增长2.0%,为预算的42.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亿元,同比增加0.5亿元,增长1.9%,为预算的33.9%。从全省排名看,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限、同期项目支出垫高基数等因素影响,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居全省第10位,增幅居全省第11位,位次靠后。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亿元,为预算的20.1%,同比增加1.7亿元,增长76.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亿元,为预算的40.2%,同比增加6.9亿元,增长77.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为预算的1.6%,同比减少2.7亿元,下降91.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亿元,为预算的42.0%,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02.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9亿元,为预算的46.5%,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0.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9亿元,为预算的50.7%,同比增加0.3亿元,增长1.0%。

调查也发现,目前,全市预算执行中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需要予以高度关注:

一是收入质量有所下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5亿元,虽然增长6.2%,但税收收入下降3.4%,同比减少2.0亿元,非税收入占比较高(32%),同比增加6.8亿元,主要是辽滨经开区填海罚没收入同比增加4.3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同比增加2.3亿元带来的,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下降。受我市重点石化企业减收拉低税收增幅,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度较大等因素影响,今年全市财政收入压力增大。同时,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加剧了国库资金短缺,财政收支矛盾愈加凸显,实现全年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二是政府债务存量规模大,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我市政府债务余额规模大、风险等级高,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2024年全市到期政府债务利息54.1亿元,特别是下半年还需偿还10%到期政府债券本金达8.7亿元(2024年开始每年需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0%)。各级财政调度各类资金用于偿债周转,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传导,严重影响财政正常运转。同时,到期的隐性债务本息规模也较大,化债形势较为严峻。

个别预算执行进度慢,预算编制执行有待加强。一是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不够好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3.9亿元,为预算的2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仅完成0.3亿元,为预算的1.6%,比上年同期下降92%如果上述两项收入无法实现预算目标,将严重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等收支执行。二是个别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慢。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分别为42.9%、33.9%,其中教育费附加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仅完成预算的2.9%、13.5%。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我市收到中央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2.55亿元,截止目前分配方案尚不明确,资金暂未拨付。追溯往年,2022年至2024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省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5亿元,截止目前拨付资金1.3亿元,拨付率仅为17.4%。

国库资金占压严重,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加大。截至2023年末,我市财政暂付款余额184.6亿元,规模居全省第4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的74.5%,其中市本级财政暂付款余额50.2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的66.3%,远超财政部规定的10%以上为“形势比较严峻”的标准。库款保障水平直接决定财政执行预算的能力。财政部规定,衡量库款保障水平指标合理区间为0.3-0.8倍。当前全市剔除待支付的化债资金,各级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于财政部规定的合理区间(0.3),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加重

、下步工作建议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市九届人大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一步做好全市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全年收支平衡要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收入分析研判、组织调度,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围绕全年收入预目标,督促各县区切实履行组织收入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征收措施。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统筹整合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一步增加可用财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项资金支持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平稳,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完善债务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债务风险可控。严把专项债券项目关,加强对项目可行性、前期手续完备性、未来收益可持续性评估,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加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支付进度监督,推动加快项目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推动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财力保障、预算审查、动态监控、激励约束等机制,压实县区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国库库款全流程管理,提高库款支付保障能力,积极组织调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4.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规范预算调剂行为,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依法依规办理。严控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紧盯资金进度,加快预算执行。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估评价,注重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资金使用情况制度。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抢抓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契机,在转移支付、上解体制、财权事权划分等方面争取政策建立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机制,推动今后我市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优化市对县区、经济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促进县域均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严控新增暂付款,对暂付款实行穿透式管理,加快消化存量暂付款。对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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