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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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7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提名人选 孙亚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亿元,为预算的60.6%,同比增加4.8亿元,增长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亿元,为预算的42.9%,同比增加2.0亿元,增长2.0%。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亿元,为预算的20.1%,同比增加1.7亿,增长76.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亿元,为预算的40.2%,同比增加6.9亿元,增长77.5%。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为预算的1.6%,同比减少2.7亿元,下降91.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亿元,为预算的42.0%,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02.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9亿元,为预算的46.5%,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0.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9亿元,为预算的50.7%,同比增加0.3亿元,增长1.0%。
2024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1.4亿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1073亿元以内。
全市“三保”支出需求85.5亿元,已按要求全额安排。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亿元,为预算的55.9%,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亿元,为预算的33.9%,同比增加0.5亿元,增长1.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亿元,为预算的55.5%,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172.0%。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亿元,为预算的48.1%,同比增加1.8亿元,增长39.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未形成收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同比增加1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9亿元,为预算的45.5%,同比增加1.9亿元,增长10.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9亿元,为预算的50.8%,同比减少0.5亿元,下降2.5%。
2024年6月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8.9亿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340亿元以内。
市本级“三保”支出需求28.9亿元,已按要求全额安排。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存在问题
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十方面:一是全力以赴狠抓组织财政收入;二是毫不松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稳扎稳打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四是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是锐意创新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六是千方百计助力经济平稳发展;七是精准发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八是以民为本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九是坚守底线妥善化解金融风险;十是正风肃纪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存在问题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政府债务负担十分沉重;三是暂付款严重占压国库资金。
三、下半年主要财政工作任务
包括以下八方面:一是强化财税收入征管;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三是扎实推进三个专项行动;四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五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七是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八是深入开展“三进”活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虽然实现增长,但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土地市场走势低迷、成品油市场整治等诸多减收因素仍然存在,“三保”、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规模有增无减,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且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盯财政年度收支目标和各项财政改革任务,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奋力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