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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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周伟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请审议。
“十四五”以来,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八大攻坚”安排部署,持续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河湖生态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一、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一)加强系统谋划,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将总投资56.51亿元的三角洲水库除险加固等22项重点工程纳入《东北水网建设规划》《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等规划,同时组织编制了《盘锦空间均衡水网规划》等7个市级规划,统筹构建了以防洪安全、粮食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重点的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
(二)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水利建设投资和规模创历史新高。以项目建设为工作主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谋划和推进重点水利建设项目27项,总投资126.45亿元,实现水利工程项目和投资实现跨越式增长。2023年全市完成水利工程投资11.89亿元,比2022年增加7.2亿元,增长153.5%。2024年预计完成水利工程投资22.19亿元,约为“十三五”时期完成投资的1.5倍。
(三)大力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升。积极推进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4条大型河流、西沙河中型河流防洪治理以及涝区治理工程建设,先后开展了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盘山县涝区治理等7项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市可实现完整、闭合的防洪排涝体系,城市防洪标准全线达到100-200年一遇,涝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四)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灌区现代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谋划实施盘山双绕灌区、盘山大型灌区、兴海中型灌区、大洼大型灌区等项目,全力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升级。项目建成后,180.3万亩灌溉面积得到改善,灌溉水利用效率、农田灌溉自动化、灌溉方式高效化、用水计量精准化、灌区管理智能化标准显著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五)全力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有效保障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水资源供给,解决辽东湾新区用水问题,市政府请示省政府同意实施LXB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2022年开工建设,总投资31.4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9.83亿元。其中,供水工程已完成投资11.5亿元,预计2024年底完工。输水工程已完成投资8.5亿元,特成立专班协调解决北镇段征占地有关问题,目前已完成交地54.9公里,占总长度99%,完成管线铺设34.6公里。
(六)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河湖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强化。2020年,总投资5.28亿元的盘山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2023年11月通过国家总体验收。河道内环境和空间形态得到有效恢复,沿河农村生态环境、生活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
(七)大力促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农村饮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继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和水源替代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23年,投资5.1亿元启动盘山县和大洼区13个乡镇的水源替代工程。通过进一步谋划水源替换(二期)工程,到2027年,全市城乡供水将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我市在全国农村供水现场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得到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防洪、灌溉工程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水平不高。三是智慧水利建设与应用还不够广泛,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水利工程建设”这条主线,为盘锦实现“六个走在前列”贡献水利力量。一是按照《关于全面加强京津冀等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8号)要求,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二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涝区治理、水源替代项目实施,着力强化灌区标准化运行管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快数字孪生防洪、数字孪生农村供水、数字孪生灌区建设,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赋能和支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围绕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全面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