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举行
- 发布日期2024-04-24
- 浏览次数762
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纪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举行。读书班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贡献人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毛延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参加读书班的党员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内容,以支部为单位集中进行个人自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赵丽莉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打赢攻坚之战的实绩。
会议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强化组织意识,提高“政治三力”,践行“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始终做到勤勉敬业、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遵规守纪中扛起使命责任,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各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通过接受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淬炼、纪律体检,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