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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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徐同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状况
2023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优良天数309天,扣除沙尘和臭氧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为89.9%;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Ⅳ类考核标准,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功能区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达标率89.8%,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水平),区域声环境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水平)。
二、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交办我市的19项整改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既定整改目标,已完成整改14项,其余5项任务应于2025年完成整改。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帮扶,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涉气企业应急减排全覆盖,强化秸秆、扬尘等污染源现场排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三水”联治,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健全水源保护区排查机制,持续推动渤海治理攻坚,加强涉氮行业总氮削减治理,强化船舶污染物、港口污染管控,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一住两公”用地调查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和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出台石化及精细化工全产业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积极推行石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长连化工多个产品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丰海水稻生物、金田塑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辽滨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无废城市”建设“五色锦”模式在全国推广,城乡一体化大环卫成效明显。
(四)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利用。辽河口湿地连续 10 次获批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成年度任务;辽河口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通过国际专家现场评估,丹顶鹤、斑海豹、黑嘴鸥等物种繁殖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持续增加,辽河口自然保护区成为首批国家林草科普基地,盘锦积葭板业、辽宁景瑞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五)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隐患排查率、问题整改率不断提升;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监控平台等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实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管控,与鞍山、营口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线索摸排机制和“执法+损害赔偿”工作模式,全市启动破坏环境资源经济赔偿案件27件,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入库1145.63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一是环境空气质量虽然全省排名前列,但全市空气质量精准管控不够到位,臭氧污染治理还存在短板,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削峰保良”应急响应能力还存在不足。二是近岸海域水质受上游来水水质波动、生态水流量少等多因素影响,长期处于Ⅳ类和劣Ⅳ类,河口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仅靠污染物治理和生态修复手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现状。港口污染治理、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尚有欠缺,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依然面临较大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聚焦“六个走在前列”,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争创全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