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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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6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淼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紧扣“六个走在前列”,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努力创造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成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