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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强任职的议案》的说明

——20231127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刘占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对《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强任职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盘委干发〔2023〕330号文件精神,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邢鹏提请,决定任命:

张强为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下面我就此次提请任职的张强同志的基本情况做以简单介绍:

张强,男,1971年3月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入党,辽宁电子计算机学校计算机软件专业全日制中专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2007年4月以来历任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市社保局局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12月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强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岗位历练扎实,工作思路清晰,领导经验丰富。熟悉医保各项工作业务,推进工作有招法,勇于攻坚克难,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敢于担当作为。自我要求比较严格,群众基础较好。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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