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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殡葬管理是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件大事。殡葬改革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殡葬领域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殡葬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为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执法检查组认真学习了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详细了解了我市殡葬管理服务的有关情况,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基层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政部门殡葬工作综合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条例》主要制度及各项配套制度、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殡仪馆、公墓等相关场所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询问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我市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更新殡葬理念、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与相关部门深入交换意见。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情况

我市对殡葬工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有力,殡葬改革扎实推进,全市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便民惠民殡葬制度措施得以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的理念越来越普遍地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全市殡葬服务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相关需求。

(一)专项整治有序开展。一是加大散埋乱葬整治力度,建立骨灰去向跟踪日报告制度,通过专人入户劝导、司仪灵堂劝导,层层锁定骨灰去向,引导百姓集中安葬,年减少散葬骨灰约2000具。持续开展违规建设经营墓地和硬化大墓整治,全市排查违规硬化大墓355处。二是常态化开展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全市殡仪馆、公墓已全面禁止纸牛、纸马等纸扎实物入内,停止焚烧一次性纸绢花圈,改为电子花圈租赁。160家殡葬用品销售店下架违规殡葬用品,整改超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超市和佛店1962家。清理公墓和散坟区域的绢花、塑料花14万余束,交由京环集团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大祭祀节日期间,设置文明祭祀焚烧桶,引导市民规范有序焚烧。

(二)建管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制定了《盘锦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规划指导,进一步提升我市安葬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创新“飞地”模式,增购土地,推进市鹤栖园公墓扩建,于鹤栖园公墓内规划盘山县、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公益性园区和经营性园区,由鹤栖园公墓管理所统一运营和管理,破解了主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少符合条件土地资源的难题和公墓阻碍城市发展的困境。二是推进殡葬服务机构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涵盖全市19个殡葬服务单位,设置了40个监控点位,可以实时点调各祭扫点的火源管控、人流、车流等相关情况。线下,派驻县区督导组,实时指挥、错峰引导、及时调度消防车、救护车等保障资源,提高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效率,确保群众祭祀出行顺畅、安全。三是搭建了盘锦民政殡葬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了24小时免费殡葬服务热线96144,为市民提供殡葬相关业务预约、政策咨询等3大类9大项21小项殡葬服务,实现了“线上一站式受理、线下一条龙服务”的殡葬服务模式,为百姓提供便捷、透明、高效的办丧服务,为殡葬服务机构带来严谨、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为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依据。四是率先开展了殡仪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评定工作。全市160人取得殡仪服务员、殡葬礼仪师、殡葬策划师能力资格。同时,建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对其服务能力考核打分,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由市场进行优胜劣汰,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

(三)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不断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市殡仪馆新建117平方米冷库,可存放遗体150具,彻底解决了存尸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探索殡仪服务前置,成立驻市中心医院和辽油宝石花医院殡仪服务处,有效遏制了非法运尸和“丧托”贩卖死亡信息的行为。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板公开惠民殡葬政策内容,坚持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减免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021年5月1日至今共减免986人,减免费用146万元。三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鹤栖园公墓严格控制墓位建设标准,单个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1㎡,墓碑高度不超过1.2米。充分利用“边角土地”设立小型化、节地式生态墓葬群,利用文化景观增设花坛葬,建立墓碑背靠背的节地安葬模式,减少公摊面积。园区内树木既作为绿化景观,也可用来树葬,提高了土地使用率。树葬在免费安葬的基础上,还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坛(盒)。目前可利用的树葬共1460穴,占总铺设量30%。到目前为止我市共举办24次海葬活动,1362位逝者骨灰入海为安,参加人员3600余人。对参加海葬活动家属每具骨灰发放一次性补贴500元。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政府部门在殡葬服务和管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条例》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等新的殡葬理念尚未完全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绿色生态殡葬方式还没有形成广泛效应。近年来,虽然我市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积极倡导各类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宣传和奖补,但受传统观念等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殡葬方式总体上仍以传统的墓地安葬方式为主。各类公墓在墓区环境美化、服务内涵提升、人文精神关怀等方面,与节地生态安葬的人群要求与服务特点还不完全相适应,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节地生态安葬的推广。

(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还需要加强。全市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现有的惠民殡葬政策仅限遗体接送、火化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居民除基本的火化和安葬必须在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进行外,其他的服务尚有相当的部分仍在市场自主选择。同时,随着老龄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对供地的需求势必将日益增长。我市土地性质以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主,公益性公墓建设多采用改造农村散坟集中安葬点、油田废弃井场、废弃地等方式,但因为土地性质问题,难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使用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目前我市30处公益性墓地仅有3处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殡葬监管尚需强化。由于殡葬服务管理链条相对较长,涉及到的部门较多,沟通联动不够顺畅,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加之殡葬领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尚未形成从医院、社区(村)到殡仪服务机构再到墓地、骨灰堂的全流程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使得管理服务中还存在着空档和弱项。散埋乱葬行为联合执法尚需进一步落实,缺乏刚性处罚措施。虽然《条例》已规定散埋乱葬行为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按照其他法律、法规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效果往往是大打折扣,难以有力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工作的意见建议

殡葬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百姓福祉,关系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关乎文化传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加强《条例》宣传,推动移风易俗。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殡葬法规制度、惠民政策、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孝老敬亲、绿色生态等正确生死观、殡葬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节俭治丧等殡葬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大力营造反对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丧葬陋习的浓厚氛围。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让“厚养薄葬”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践行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殡葬。大力弘扬绿色殡葬理念,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研究探索在不破坏林地等原有植被、保护相关资源的基础上,将林地与安葬设施融合建设的可行性措施。研究出台鼓励性、引导性、人性化的殡葬奖励政策措施,实现由过分倚重行政手段向更多运用惠民利民、激励引导措施转变。加大宣传、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选择骨灰散撒、海葬、树葬等不占地方式。倡导文明祭扫,提倡用鲜花祭祀、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健康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

(三)不断强化保障,健全服务体系。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研究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目录清单,同时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方向相适应。对履行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加大建设和运营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量的基本殡葬服务。对标先进城市,逐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努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健全完善机制,构建多元共治。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理顺完善殡葬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成效。加快推动殡葬领域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着力提升殡葬管理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建立政府牵头,民政主导,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在殡葬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多个主体、多种方式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推动管理方式由行政管理向多元参与、共管共治转变,切实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

(五)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综合监管。持续开展整治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殡葬司仪全部纳入盘锦民政殡葬管理服务平台,经培训后实行挂牌上岗。对于散埋乱葬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疏堵结合,先想办法解决增量,再逐步分批减少存量。将监管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预防,将监管手段从倚重强制执行转移到思想教育和激励引导,将监管方式从民政部门单独执法拓展到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提高殡葬工作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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