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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说明

——202361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徐同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邢鹏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就《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如下说明。

一、编制背景与过程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及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市于2020年8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4个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经济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关键环节亲自上手、把关定向;各部门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抽调全系统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与各县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模式,系统推动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制定了“1+21”的主体成果框架,包含1套文本图集和21项专题研究。先后开展7轮数据资料收集、座谈调研、现场踏勘和意见征集工作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和县区(经济区)进行3轮规划审查。《规划》核心成果已经八届市委常委会第28次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和市政府九届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积极与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专班请示汇报,主动衔接上级工作要求,争取政策支持与指导。《规划》2023年2月16日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于3月21日完成网上公示,征集专家、公众、部门意见106条,已全部落实。经过18轮修改完善,规划已完成专题研究、“三区三线”划定、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草案公示、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形成了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规划成果成为省政府审批地级市中,第一个完成评审、第一个提交省进行技术审核的城市。目前,《规划》已按照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八届市委常委会第109次会议和市政府九届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11章49节,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第一章为规划背景。充分分析自然地理格局,摸清底数,研判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综合风险、机遇挑战和使命担当。

第二章为城市性质与目标战略。提出城市性质为“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国家能源基地,国际湿地之都,环渤海湾区域性中心城市”。明确建设“五个盘锦”发展愿景,即生态绿色盘锦、石化能源盘锦、开放枢纽盘锦、精致幸福盘锦、改革创新盘锦。确定规划目标,至2025年,建成辽宁省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全面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品质,打造环渤海湾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至2035年,形成人居空间魅力宜居、产业空间集约高效、农业空间现代多元、生态空间和谐秀美的盘锦市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支撑建成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展望2050年,建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中国式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预测人口规模,规划期内常住人口规模16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2%。核定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全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68.5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60.2平方公里。

第三章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融入区域发展整体格局,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全市划定耕地保护面积1535.2平方公里,占现状耕地的97.9%;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1289.7平方公里,占长期稳定利用耕地88.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082.1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585.1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497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63.2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8.9%。构建全域理想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确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发展区。构建“一轴五城”“一带双创”城市发展格局,形成“一轴一带两翼五城多点”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全域规划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

第四章为严格耕地保护,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构建“四区一轴”农业空间发展总体格局。落实耕地保护,稳固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第五章为优化生态布局,打造“国际湿地之都”。构建“一核一湾三带”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全面筑牢区域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辽河口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第六章为促进集约集聚,建设高质量城镇空间。形成“一心一区两副多点”的城镇空间体系结构,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全域产业高效高质量发展,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资源高效配置,积极更新盘活低效用地。

第七章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中心城区布局。明确中心城区范围,由双台子城区、兴隆台城区和大洼区田家城区共同组成,总面积176.1平方公里。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100万人,综合服务人口1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47.4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25.6平方公里。重点打造“一轴三组团,一带两园区”的空间发展总体格局,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和建设品质,完善绿地和开敞空间,建设公园城市。加强城市设计控制引导,明确城市更新实施重点空间,统筹地上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八章为统筹保护利用,优化海洋空间格局。确定了近中远期发展目标,构建“一个河口、三大海域”的海洋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和海洋发展两大基本功能区。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策略,严格岸线保护与利用,全力推动沿海产业发展,引导海洋经济转型发展,积极促进陆海统筹发展。

第九章为增强安全韧性,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布局能源、交通、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初步建成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系统,建立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四通八达的城市道路网络,促进交通设施系统建设。建成绿色智慧的市政设施系统、安全韧性的防灾减灾系统。

第十章为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和管控体系,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与管理,挖掘以辽河口文化为主体,以渔雁文化、农耕文化、商贾文化、石油文化、知青文化等为特色的地域历史文化内涵。构建具有盘锦特色的魅力空间,形成“三带、五区、多节点”的魅力空间格局,加强中心城区风貌控制引导。

第十一章为强化实施保障,提高空间治理能力。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构建完善的规划传导和实施体系,分类分级落实规划的目标和各项指标。明确规划实施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配套政策,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近期行动计划。

三、主要特点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省委、省政府对盘锦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第八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市政府“1+5”三年行动系列方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统筹安排,保障全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为我市“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要素保障。

一是聚焦“多规合一”,强化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全市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盘锦。

二是聚焦地域特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陆海协同、轴带支撑、城区互动、全域一体的网络化组团化发展思路,构建“一轴五城”“一带双创”城市发展格局,到2035年形成“一轴一带两翼五城多点”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提升盘锦湿地特色、水乡特色、田园特色,加快形成多层次城乡空间体系,促进全域高质量转型发展。

三是聚焦区域发展,推进区域协调打造开放新高地。充分认识盘锦在东北地区海运和陆运重要区位,结合省级空间发展战略,提出盘锦区域发展战略。坚持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发展定位,发挥区位优势,主动衔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环渤海湾区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更大范围内谋求产业和经济衔接,进一步强化我市在辽宁省及环渤海湾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四是聚焦生态理念,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绿色安全屏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规划针对生态空间发展提出明确指引,强化了我市在生态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以辽河口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充分夯实和挖掘我市湿地和海洋资源的良好基础和发展潜力,探索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多种途径。

五是聚焦城乡统筹,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乡村建设成果,全方位实施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的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空间布局,增强城镇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优化用地结构,支撑乡村振兴空间需求。

六是聚焦产业振兴,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空间需求。“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全市36个项目保障空间落位,主要包含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等4大类,共涉及面积5.3平方公里,已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中调出。将省、市“十四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确定的109个重大项目列入《规划》清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重点保障空间需求。通过规划统筹,充分保障中心城区、“一带双创”地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间发展需求,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产业振兴发展。

四、工作建议

建议《规划》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

草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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