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鑫 米金套辞去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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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辽委干发〔2023〕106号、107号文件精神和本人辞职申请,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杜鑫、米金套辞去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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