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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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邢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明确了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振奋人心的好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盘锦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现高标准规范、高水平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坚持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以港兴市,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谱写盘锦现代化建设崭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