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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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孟 超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人大的工作安排,现就《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依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2022年盘锦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和《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水利局起草了《关于全市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征求了公安局、检察院、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工作任务的部门意见建议,经市政府九届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现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为三部分,分别是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问题、2023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盘锦市河湖长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了河长制湖长制有能有效。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共巡河14522次,共发现问题301件,全部完成整改,问题处理率100%。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三是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集中整治各类问题161个,拆除河道内违建大棚5.7万平方米,清理绕阳河堤身树木3.64万棵,河道内围堤、套堤45.62公里,清理河道垃圾3623.41立方米。四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完成辽河干支流26个重点排污口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测规范化建设,对889个入海排污口建立“一口一策”整治台账,全市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强化水环境治理。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持续巩固螃蟹沟、六零河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水质检测结果均已达标。六是强化水生态修复。全市河流自然封育面积9.1万亩,对芦苇沼泽湿地进行生态补水1.2亿立方米。七是强化执法监管。市河长办、警长办、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次,侦破涉河涉水刑事案件26起。
第二部分,主要问题。存在基层河长责任意识仍需加强、水资源水环境脆弱、防洪工程措施仍有欠缺的三方面实际问题。
第三部分,2023年工作计划。我市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治水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重点进一步推进河长履职尽责、统筹落实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科学编制实施水网规划、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持续推进水生态治理六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