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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4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执法检查组组长  张晓辉

 

张淼书记、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等方式,对《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

一、盘锦市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在引领和支撑盘锦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技创新的机制体制逐步健全。盘锦市成中试基地升级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双领办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文件为盘锦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提供支撑。

(二)强化经费保障,科技经费使用效率逐步提升。市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比例逐年增加。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占比28%,超过“条例”规定7%的标准。

(三)强化产学研联盟,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夯实。撮合形成实质性产学研联盟73家,纳入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4家。北沥公司承担的高端润滑油产品研发等7个项目纳入省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技术创新平台逐步优化提升。升级盘锦精细化工中试基地,深化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高校院所合作。2021年获省级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2项,省科技进步奖4项,获批新型研发机构2家。

(五)强化政策激励,良好的聚人才平台逐步建立。发挥“兴辽英才计划”“盘锦英才计划”等政策引导作用,引进技术团队7个及工程化服务团队1个。

(六)完善服务机制,科技创新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制定《盘锦市创新协同共进行动工作方案》,依托盘锦科技融资担保公司撬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条例”的知晓率较低,科技型企业占比少。

二是财政科技投入有限。

三是引入人才政策不够优化,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尚不健全,高端创新人才引进较困难

四是创新平台能级不高,科技服务水平不高。

五是科技与金融融合程度有待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导基金处于空白,中试成果转化基金尚在谋划。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

(二)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强化政策扶持。

(三)推进科技人才引进和技术攻关,实现产业链向高端延伸。

(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激发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

    (五)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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