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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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杜 鑫
张淼书记、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就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82.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46.7亿元,专项债务135.3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我市债务限额810.3亿元以内。
按行政区域划分:市本级255.4亿元,各县区、经济区526.6亿元(盘山县82.1亿元,双台子区71.9亿元,兴隆台区47.3亿元,大洼区97.6亿元,辽滨经开区227.7亿元)。
2021年全市债务转贷收入22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9.9亿元,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利息24.3亿元。当期新增93.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8亿元,建制县(区)置换债券82.4亿元。当期减少0.7亿元,为偿还的外国政府贷款。
2022年1-8月全市债务转贷收入4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7.4亿元,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利息19.1亿元。当期新增10.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4亿元。
二、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2021年成功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5.8亿元,共支持8个项目,涉及盘锦港十万吨级航道等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8月底,支出合计4.9亿元,支出进度为45.4%,未支出资金5.9亿元。
2022年1-8月成功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7.4亿元,共支持6个项目,涉及辽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等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8月底,支出合计9.1亿元,支出进度为87.5%,未支出资金1.3亿元。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源头监管,杜绝违规举债;三是做好项目申报,保障资金需求;四是动态监督管理,高效合规支出;五是完善预警机制,防风险于未然。
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二是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三是项目申报质量有待提高;四是申请新增债券面临限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合力,全力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高度重视,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储备;三是紧扣环节,做好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四是坚守底线,着力筑牢安全发展红线;五是多措并举,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张淼书记、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政府债务管理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力以赴做好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安全与发展,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好政府债务资金稳投资、促经济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