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崔发林等任职的议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2-06-02
- 浏览次数3228
——2022年5月23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对《关于提请崔发林等任职的议案》作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任免。
参照往届做法,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由7人组成。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分别由分管人事选举和代表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事选举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人选考虑了部门和行业结构的需要,同时也注意吸收了妇女委员参加。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任命:
崔发林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红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贺广、冯海滨、李晓东、顾明玉、徐杰(以姓名笔画排列)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崔发林等任职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提请任命:
崔发林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红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贺广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冯海滨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李晓东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顾明玉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徐杰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