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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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邢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了过去四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明确了今后五年总体工作要求和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切实可行,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振奋人心的好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是盘锦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四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盘锦启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多措并举稳增长,打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坚持不懈抓改革,释放发展活力;持之以恒抓创新,引领转型发展;坚定不移抓协调,促进城乡融合;持续用力抓生态,推动绿色发展;毫不动摇抓开放,打造东北开放新前沿;倾情倾力抓民生,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大力度抓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盘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新篇章,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