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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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在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盘锦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盘锦市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提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抵御财政减收压力,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民生支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6亿元,同比增长0.1%。其中:税收收入106.7亿元,同比下降9.2%,占比67.3%,主要增减收因素:一是上年查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入库9.5亿元,推高了同期基数;二是抗击疫情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形成减收约5.0亿元;三是辽河油田分公司原油价格上涨,税收增加4.6亿元;四是宝来利安德巴赛尔生产运行平稳,华锦联合化工稳步推进,税收增加2.3亿元。非税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26.7%,主要是耕地开垦费标准提高以及今年集中报卷,同比增加5.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1亿元,同比下降19.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自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列支;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统筹,中央、省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不再下达各市。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47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0.4亿元,上年结余8.9亿元,调入资金55.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总支出合计为47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75.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7.8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亿元,同比下降4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2.3亿元,调入资金4.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9.7亿元,收入总计为83.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亿元,同比下降72.9%。加上调出资金23.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3.9亿元,结转下年4.3亿元,支出总计为83.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11.1亿元,收入总计为34.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亿元,同比增加14.0%。加上调出资金12.8元,结转下年12.2亿元,支出总计为34.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9亿元,同比下降54.0%,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收入。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6.5亿元,同比下降53.0%,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8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亿元。
(5)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79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63.9亿元,专项债务136.0亿元。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20.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0.4亿元,专项债券39.7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7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43.8亿元,专项债务127.9亿元。
2.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亿元,同比增长22.0%。其中:税收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17.6%,占比72.3%,主要是辽河油田分公司原油价格上涨,税收增加4.6亿元以及华锦股份销售量增价高,税收增加1.1亿元;非税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35.0%,主要是耕地开垦费增加3.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亿元,同比下降33.6%,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自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列支;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统筹,中央、省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不再下达各市。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33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0.4亿元,上年结余5.7亿元,调入资金9.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总支出合计为33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0.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2.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2.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0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亿元,同比下降2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上年结余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9.7亿元,收入总计为48.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亿元,同比下降57.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9亿元,调出资金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7.9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支出总计为48.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7亿元,同比下降9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0.6亿元,收入总计为1.1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同比下降88.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为1.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4亿元,同比下降62.0%,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收入。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亿元,同比下降58.1%,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亿元。
(5)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市本级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2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9.1亿元,专项债务13.8亿元。省转贷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5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7.6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0.6亿元,专项债务5.9亿元。
(二)2021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过去的一年,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努力克服组织财政收入的压力和困难,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县区、重点税源企业、重点非税项目调度和监控,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千方百计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扭转财政收入下行趋势,提振经济增长信心,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正增长。
2.多措并举化解债务,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将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化解到期政府债务151.1亿元,其中:本金126.8亿元、利息24.3亿元。抓住国家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机遇,积极包装、申报债券项目,全市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8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5.8亿元),遴选和申报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54个。通过统筹调动全市资源、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大力拓展融资渠道等多种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3.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全面保障“三保”支出
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健全“三保”专人专区联络调度工作机制,对收支矛盾突出的县区实行重点监控。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分县区制定“三保”工作方案和“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推行县区工资库款保障户制度,各县区提前一周将“保工资”资金足额存入工资库款专户,保障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和阶段性财力增量9.1亿元支持县区,缓解县区“三保”支出压力。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支出盘活存量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对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逐项进行梳理,在保证业务工作需要和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的基础上,加大压减力度,全市共压减支出9.1亿元。盘活和清理市直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3.6亿元,对收回的资金统筹规划、科学使用,避免“二次沉淀”。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发挥财政“节流阀”作用,全年审核工程114项,审核预决算资金18.1亿元,审减资金4.8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运行质量
认真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和拨付进度,助推政策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及民生。全年分配下达直达资金13.1亿元,下达率100%。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2020年度全市72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市本级1147个预算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1.5亿元,绩效自评率均达到100%。2021年市本级158个预算部门全部编报了整体绩效目标,涉及资金31.4亿元。我市作为全省首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地区,积极对标财政部制定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先行先试、摸索和积累经验,市本级和各县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全省率先完成全面上线,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6.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重大部署,缓解全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信心和抗风险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41.4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市财政筹措调度资金17.6亿元,支持重点地区转型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筹措调度资金9.3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等;筹措调度资金4.5亿元,支持生态环境防治保护等;筹措调度资金1亿元,支持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467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办理担保贷款10.3亿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7.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持续提升民生福祉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多渠道筹集、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民生领域资金,努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5%以上。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全市积极筹措并上解缺口资金2.7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拨付财政资金4亿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全市拨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4亿元,保障了就业工作平稳运行。全市拨付疫情防控资金0.6亿元,支持了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总体平稳,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愈加突出,财政资源统筹需求持续加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压力空前。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十四五”攻坚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新一届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更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科学编制好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22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市委八届二次全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全市“六个前列”奋斗目标和“七个方面”工作,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2022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13.9亿元,同比增长6.8%;非税收入47.0亿元,同比下降9.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8%。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37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4.6亿元,上年结余37.9亿元,调入资金3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377.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4.6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亿元,同比下降2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4.3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2亿元,收入总计41.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7%。加上调出资金1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亿元,支出总计41.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3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12.2亿元,收入总计44.3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20.3%。加上调出资金15.9亿元,支出总计44.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0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4.4%。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家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9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亿元。
2.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亿元,同比增长0.4%。其中:税收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0.7%;非税收入13.5亿元,同比下降0.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0%。
市本级主要支出事项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8亿元,教育支出7.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9.4亿元,农林水支出8.0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5亿元,其他支出7.4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23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7.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4.6亿元,上年结余13.0亿元,调入资金18.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23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1.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5.5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亿元,同比增长67.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0.1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2亿元,收入总计20.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9.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亿元,支出总计20.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218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收入总计15.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6.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8%。加上调出资金9.0亿元,支出总计15.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9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0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0.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1.5%。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家统筹,不再计入市级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亿元。
(二)2022年主要财政工作安排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
进一步加强财税部门间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动态监控、掌握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生产经营状况,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防止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各级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完善政府性债务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时跟踪调度全市各级偿债责任主体还本付息及偿债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严防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做好优质项目申报工作,力争通过规范举债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3.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设节约型机关,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解决。
4.扎实做好“三保”工作
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兜底”责任,落实“一县一策”、专人专区、乡镇工资县级统筹、工资库款保障户等工作机制。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开展县区预算编制督导,确保“三保”支出预算足额安排。加强基层“三保”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防止挤占挪用“三保”支出,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5.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减税降费政策,力促企业增产增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国家关于直达资金扩围提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
6.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吃透学通中央、省经济会议精神和政策导向,对各行业、领域资金来源、投资方向全面分析,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找准对上争取资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争取更多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继续保持真抓实干、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干劲和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拼搏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贡献力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