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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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人选 李 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对《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作说明。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领导机构,领导并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照以往做法,主席团的组成人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体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当选为市九届人大代表的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参加大会主席团;二、体现人大常委会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定职责,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大会主席团;三、新提名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参加大会主席团;四、新提名的政协盘锦市九届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参加大会主席团;五、已退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岗位的领导参加大会主席团;六、各代表团团长参加大会主席团;七、体现代表性和大团结,各民主党派人士、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群团、企业界、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及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等参加大会主席团;八、参加主席团的人员,必须是经选举产生的市九届人大代表;九、主席团的人数省辖市以50人左右为宜,也可以按代表总数的10%左右确定。
现提出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43人,占代表总数的14.8%。具体组成情况是:
一、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13人;
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7人;
三、新提名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1人;
四、新提名的政协盘锦市九届委员会主席候选人1人;(与市委副书记为1人)
五、已退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岗位的领导1人;
六、各代表团团长5人;
七、群团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人物16人。其中:群团2人,工人、农民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企业界5人(农业企业1人、工业企业2人、服务业企业2人),新社会阶层人士1人,其他方面4人(教育行业2人、卫生行业1人、养老行业1人)。
在43名主席团成员中,干部27人,妇女11人,少数民族7人,非中共党员2人。
大会秘书长由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任。
名单(草案)附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