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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24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以及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情况,应当进行调整。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形成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2021年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

    按照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限额为10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0,000万元,重点支持市本级发行的盘锦港航道建设项目;专项债务58,000万元,重点支持渤海湾海洋牧场生态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投向各县区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辽财债管〔2021〕225号)等要求,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至市本级和各县区。

    (二)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受国家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财政部暂停存量PPP项目入库审批严监管政策影响,市本级土地出让规模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计划未能如期实施。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市的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建议对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进行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减少17,349万元,调整后,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为2,555,117万元,仍保持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增加28,000万元,调整后,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为208,532万元,仍保持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分别减少153,940万元,调整后,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为6,629万元,仍保持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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