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宿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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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民宿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民宿主要分布大洼区和盘山县。截至目前,全市拥有民宿(农家乐)2039间,床位数共计8600多张,营业面积超过14万平方米。其中:大洼区民宿床位4600余位。4A级景区北旅田园有民宿床位173张、4A级景区七彩庄园有民宿床位124张,3A级景区稻作人家有民宿床位159张。赵圈河镇农家乐床位数超过2000张,约占全区农家乐50%。盘山县注册民宿(农家乐)超过500户,各镇街民宿(农家乐)床位4000余张。全市民宿行业年均接待游客约20万人次,促进民宿业户及相关产业增收超过6000万元。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升乡村旅游环境,拓宽民宿产业带动作用。2009年我市获批准省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并且成为全省唯一的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市。自从全面开展宜居乡村建设以来,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乡村旅游呈现供需两旺之势。其中民宿游,作为一种深度休闲的体验式旅游,它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们获得全新的生活方式,让人们记住“乡愁”。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明确提出实施民宿产业“百村万床”行动计划,让“民宿产业”带动乡村旅游产品的发展和提升,使之成为扩容游客接待量的主力军,把“红海滩”招徕的游客,留在美丽乡村。把“田园野趣”转化为发展资本,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让特色民宿游成为人们向往的旅游方式和生活体验。
(二)农文旅融合,“民宿+”业态更加丰富。一是依托旅游景区。赵圈河镇园林村、兴盛村比邻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独特的地理优势使其成为最早发展农家乐及特色民宿的村屯。每年旅游季节,民宿床位供不应求。二是依托特色产业。大洼区新立镇杨家村以“认养农业”引领旅游产业发展,全新打造了一批谷仓民宿、乡村酒吧和微影院等,认养农业的客户群体直接变为民宿村的客户群体。三是依托地域文化。上口子高跷秧歌、小亮沟苇编以及稻作人家的朝鲜族民俗风情,以地方特色和稻耕文化为载体,打造了荣兴博物馆等乡村文化品牌。四是依托文旅资源。新兴镇、清水镇水系发达,乡村氛围浓郁,垂钓资源丰富,当地采摘、餐饮都具有特色,百姓自发将“农家乐”升级为民宿,积极打造乡村休闲度假村。
(三)体制机制创新,民宿产业发展凸显。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实施“百村万床”工程。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积极协助民宿户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完善消防安全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一是政策扶持。政府部门与银行机构合作,向赵圈河湿地旅游小镇民宿户发放了第一批民宿专项贷款。二是引入资金。田家街道大堡子村、小堡子村,注入域外资金打造了幸福这旮地、国风堂、醉风堂、和园等高端民宿,带动了餐饮、采摘、踏青等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空房改造。盘山县甜水镇二创村、胡家镇红岩村,由当地村委会牵头,集体发展民宿经济,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毋庸置疑,我市民宿产业的确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雄厚的基础设施、优美的乡村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积极的政府投入,为民宿产业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但是,调研中我们仍然查看到诸多的潜在问题。民宿产业要持续平稳发展还需深入思考和不断探索。
(一)我市尚未对民宿以及民宿相关旅游配套产品、设施等进行统筹谋划,民宿经济处于自我发展状态。个体、零散为主,缺少抱团经营,无法形成相关组织或团体,缺少行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以石庙子民宿为例,目前仅有两家在运营,只具备住宿条件,一日三餐要点外卖,没有旅游景点的推介与合作,居住地附近也没有可供旅游者游玩的相关服务和项目。
(二)我市还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某些民宿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地,民宿主后续投资乏力,缺乏长远规划,满足小富即安,也制约了民宿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项目开发的快速推进。调研中看到,有些民宿物品损坏没有及时修缮,卫生环境较成立之初相差甚远。
(三)我市民宿尚未搭建专门的营销平台,缺少有效的宣传推广。单一的宣传方式和相关旅游项目的自我推介,无法形成无缝对接。加之旅游项目受季节性制约,外来游客数量严重不足,加之本地人口相对又少,往往出现“节假日人满为患,平时关门打烊”的极端现象。
(四)我市旅游民宿还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乡村旅游资源及产品开发区域分布不均衡,县区之间的投入力度和产品影响力差距较大,导致“一花独秀”的现象。游客只为红海滩而来,不了解盘锦的金帛滩、鼎祥的苇海蟹滩、鸟乐园、辽河碑林等景区。因此,旅游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民宿情同虚设,极大影响乡村旅游产业的整体推进。
(五)我市民宿产业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缺乏与之配套的行业标准和服务流程,价格自由裁量、卫生没有监督、服务没有标准、上岗没有培训,工作缺乏理念,营销意识淡薄,基本无法迎来回头客。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促进民宿规模发展。一是以民宿资源整合为突破口,推动民宿产业集聚发展,通过跨县区、经济区整合重组的方式,将资产转化为资本,积极对外招商引资,加大股改力度,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民宿产品升级。二是打造赵圈河—王家、荣兴—田庄台、石庙子—北窑、新村—得胜、新兴—清水等乡村休闲带,将零散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整合,更加有效地承接域内外客源市场。三是培育一批“民宿+”融合型经济新业态。着力推进互联网科技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互联网+”民宿经济新业态。着力推进产业文化创意设计,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农旅文融合新业态。
(二)推动特色民宿建设。一是充分发挥“红海滩”的地理资源优势,扶持和发展景区观光、休闲垂钓、农事体验、朝鲜族风情体验特色、国学、禅文化等体验特色的城乡民宿。二是本着“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发展理念,以国家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打造以农业认养、果蔬采摘、特色美食、稻田慢行系统和认养农业为主题的“民宿特色小镇”。三是制定实施民宿经济发展主体培育成长计划,鼓励和引导资源主体、资本主体、经营主体、从业主体等不同主体共同推进民宿经济发展,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办民宿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对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经营能力。鼓励村集体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入股开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鼓励文化、科技、设计等专业特长人才、大学毕业生等参与民宿经济发展项目的投资开发,同步推进民宿经济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
(三)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盘锦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20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对民宿、乡村景区等建设进行奖补。二是落实《盘锦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盘锦实际,发展全域旅游,强化重点区域建设,避免盲目投资,推动民宿产业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文化、娱乐、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设施条件。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加快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运用多业态发展、多价值挖掘利用等途径,促进村落文脉与城市发展共融共生,提升民宿经济发展的文化软实力。
(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一是大力发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全面实施都市公交客运工程,满足民宿村、民宿户的市场需求。开通旅游直通车或旅游专线车,补齐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的短板。二是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景更美、人更文明的旅游环境。三是推进市场化运营。探索民宿与专业酒店合作经营,以成熟的酒店管理经验进驻民宿,配置具有地方特色标识的内饰、生活用品、食材、旅游纪念品等,提高民宿的专业服务水平。四是着力扶持与民宿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休闲农业、林业、渔业、体育、水利、康养、文化、交通、商贸、物流、租赁等重点产业和延伸产业。
(五)强化多渠道全方位营销。一是利用互联网新技术,采用微博、微信、视频号等多种手段进行创新性目的地营销。二是采用包括高层营销、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在内的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面向不同细分市场开展乡村旅游特色活动。三是利用好现有“好玩玩好”智慧平台,推出盘锦数字旅游地图,打造民宿宣传营销板块。四是制定实施民宿经济发展品牌培育系统工程,扶持和引进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品牌运营团队,打造地方区域品牌、产品系列品牌和特色民宿品牌,提振本土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