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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9月1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  李淑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中旬对《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执法检查准备工作。6月4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来盘调研讲话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出抓紧落实铁民主任要求的重要批示,并责成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对我市实施《固废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为开展执法检查作了前期准备。按照7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任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和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任副组长、环资城建委全员参与的执法检查组;收集编辑执法检查法律法规文件资料汇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7月13日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固废法》情况的介绍和12家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对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二)提高站位,围绕重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突出问题导向,围绕4个方面的检查重点。7月13日后,利用一周时间,采取集中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暗查暗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对我市2个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固废综合处理园区以及华锦集团乙烯分公司、盘锦京环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站等6家产废、处置固体废物企业进行了检查。

二、《固废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9月1日新《固废法》施行以来,我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固废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认真加以贯彻实施,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推动落实固体废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固废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规划引领和法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将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作纳入《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固废处置在规划和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保障。制定实施了盘锦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盘锦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盘锦市邮政管理局推动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强化了实施《固废法》的制度体系建设。

(二)各种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管理安全可控。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市区正在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早已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全市快递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8.6%,有92.03%的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93%。医疗废物得到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全市城乡1040家医疗机构每年大约产生1000吨医疗废物,全部实施分类收集、安全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业固废得到妥善处理,2020年,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87.59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45.29万吨,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工业固体废物25.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8.47万吨,处置量5.5万吨。全市建筑垃圾由盘锦京环公司统一清运处置,三区一县和辽东湾新区都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实现了在本辖区消纳,2017年至2021年6月份,经盘锦京环公司共清运消纳建筑垃圾38676吨,其余建筑垃圾均通过基础施工回填等方式进行了处理。农业固废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有效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率92.6%,废旧农膜回收率60.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7.6%。

(三)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得到落实。市政府不断强化各部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狠抓工业危险废物管控。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危废监管工作,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7个化工园区、各类危化品生产企业62家、经营有储存和使用危化品的企业159家,全部建立安全环保责任体系;将危废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加强分类收集、应急处置、安全转运、集中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三是推进工业污染物源头减量。通过“链长制+项目管家+店小二”服务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域石化资源整合和物料平衡,在辽东湾新区实施27项循环化改造项目,推进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建设。四是全力推进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有效回收。开展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动农业固废源头减量,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项目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探索农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模式,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的高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完善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创新高效并因地制宜地构建垃圾分类、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置的全产业链一体化环卫综合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了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投资10亿元建设了污泥处理机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热干化处理等项目,预计年底前投入运营,即将实现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固废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围绕《固废法》贯彻实施,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要性认识不充分。部分干部群众对《固废法》内容不熟悉,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少自觉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意识。比如:有的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高;废旧农膜收捡不细致;个别企业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现象;有的医疗垃圾登记、贮存、收集、交接工作不规范,存在医疗废物存放时间过长、泄露、被盗等隐患。

(二)实施《固废法》的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各职能部门合力不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强、信息共享不畅、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存在监管盲区,不能做到全过程无缝衔接监管。相关部门一线执法能力总体偏弱。基层环保部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难以应对数量众多的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任务。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未建立全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贮存、转出管理信息平台,尚不能实现医疗废物处理全程实时监控。有的企业利用监管疏漏,存在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的现象。

(三)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利用行业发展不平衡。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的回收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利用能力较强,都能满足实际需要,而其他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相对薄弱,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而言,除了产废企业自行处理外,专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太少,仅有一家,由于废物回收不足处于半停产状态;农业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小型分散,发展缓慢,作用发挥不明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环节多、难度大、成本高,综合利用率不高,废旧农膜回收难,尚无综合利用企业;建筑垃圾尚无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消纳处置日趋困难。

四、几点建议

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战略位置,抓紧抓好。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固废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特别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固废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营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二是着力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加强对产废企业环保普法宣传和环境安全教育,强化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意识,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三是提高社会各界对新修订的《固废法》的认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固废法》的贯彻落实。用好舆论监督。加大对固体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一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格法律法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二是严格督促检查。通过经常性的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检查活动,排查风险,依法严肃查处未经批准违法堆放、任意倾倒固体废物、乱设临时渣场、违法处置危废等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固体废物监管人员,加强对管理人员培训学习,要加强装备和应急能力建设。

(三)进一步协调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把固体废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助力盘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协调推进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处理水平。一是建立资源平台。对全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和产废企业等基础数据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固废产生与利用情况,为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依据。二是统筹监管,分类施策。对工业危废和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加强监管;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量处理设施建设等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加快推进,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确保今年建成投产;对略显薄弱的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理项目,千方百计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发展,在资金、政策上予以支持。三是培育固废污染防治领域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企业研发中心提档升级,提升企业创新动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提升我市固废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

(四)尽快建立和实行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制度。一是尽快实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固废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市政府要抓紧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和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二是建立并实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制度。《固废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做出如下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是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议政府针对我市石油化工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占比较高的特点,在确保工业危废安全处理处置的同时,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全面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比如:我们在检查中了解到,废旧保温材料岩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比重小、体积大,易产生粉尘,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可实现100%再利用,既避免二次污染,降低处理成本,又节约自然矿产资源。为此,建议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制度,实行分类处理,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附件:2020年我市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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