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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1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郭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统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经济体检”功能,“治已病、防未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的疫情防控和落实减税降费、压减非刚性支出等政策给财政收支带来的巨大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财政总收入261.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79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调入资金20.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财政总支出261.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5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7.75亿元,结转下年5.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9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4.48亿元,总支出44.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46亿元,总支出13.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92亿元,支出99.94亿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存在问题

1.国库资金占压较重。截至2020年末,市财政国库应收账款余额352493.03万元,其中:近三年借款136683.74万元,四至五年借款31877.28万元,五年以上借款183932.01万元。

2.专项资金滞拨较大。截至2020年末,市财政滞拨13个单位,16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合计33639.75万元。

3.超范围列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财政2020年拨付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风险补偿金700万元,应列未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4.未严格控制年初代编预算规模。市财政2020年年初安排本级代编预算140819.98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617万元的15.95%,未严格控制规模。

5.未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转移支付预算。市财政2020年在公共预算支出-对下级补助支出中未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转移支付预算。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1.超范围使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8.17万元。其中:盘锦市少年儿童图书馆19.5万元;盘锦市文化馆8.67万元。

2.滞拨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8万元。大洼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共计132.5万元,已拨94.5万元,38万元尚未拨付,滞留大洼区财政。

3.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157.46万元。其中:大洼区大洼街道卫生院挤占专项资金87.46万元;盘山县卫生健康局挪用专项资金70万元。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其中:盘山县和大洼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兴隆台区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办事处专项资金年终决算以基本支出结转项目资金50万元。

5.未及时终止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2018年至2020年有77名计划生育扶助对象死亡后,未终止扶助待遇,涉及金额14.78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5年轮审一遍的审计全覆盖计划安排,对市教育局等12个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并延伸了8家下属事业单位。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不够精准。1个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2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个单位漏编个别项目支出预算;1个单位追加预算过大;1个单位项目资金结余过大;3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到位。3个单位超范围支出1.2万元;3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项目资金未按预算进度支付,涉及金额10.43万元;1个单位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涉及金额1.83万元;1个单位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98.65万元;1个单位购买服务56.82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落实不够严格。3个单位大额支出采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81.14万元;4个单位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票据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89万元;2个单位应收未收工会会费,涉及金额3.06万元;4个单位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17.82万元;6个单位财务核算不正确,涉及金额518.43万元;1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涉及金额3.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7个单位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95.61万元;2个单位资产处置不及时。

(五)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够规范。1个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中未包含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情况,未制定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制度;2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

三、民生社会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8名困难群众未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医保经办机构未按照2019年最新诊疗目录进行手工报销。三是4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使用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并报销,涉及金额0.91万元。四是2名重复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8.83万元。五是130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于2019年死亡后,2020年仍正常扣费,涉及金额4.33万元。六是部分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2家医院在开具门诊高值药时先用药后审批;1家医院毒麻药品管理不严谨;1家医院药房存在临期药品;1家医院存在不合理使用药品情况。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3家机关事业单位未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涉及金额856万元。二是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向19名服刑人员支付57.82万元、向254名已死亡人员支付34.52万元。三是2人跨市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0.8万元。四是32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五是未及时清退429名已死亡一年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43.82万元。

(三)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虚报养员入住信息申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1.36万元。二是民政部门为12名已死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多记发补贴2.66万元。三是1家养老机构违规使用特殊困难养员农工退休金16.75万元。四是资金管理不到位造成398.52万元专项资金闲置。五是9家养老机构在工商登记后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六是部分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4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没有资质证或健康证;5家养老机构医务室药品无台账;3家养老机构养员外出无审批;2家养老机构存在灭火器过期、配备灭火器数量不够等消防隐患。

(四)水资源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定期对市级取水许可证存量单位的计量设施开展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数据准确性的基础工作不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底数来源缺乏有效检定。二是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取水许可审批档案无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意见,部分评估报告内容不全面。三是年度部分取水人用水统计报表缺失,不利于水资源费征收底数统计。四是超范围列支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专项资金6.52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租车费、燃油费、办公费。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一)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股权投资资金未如期收回4411.93万元。二是部分金融业务(委托贷款、应急转贷、小额贷款业务)存在到期未偿付风险,合计金额5001.39万元。三是未及时核销已划走不再属于国投集团管理的子公司账务。四是部分抵债资产被占用,影响了集团的经济收益。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重复记账人民防空楼资产,账面多记固定资产4519.2万元。

(二)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子公司增加投资程序不够完备。二是部分集团内部往来借款业务审批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记账科目不够精确,多记管理费用20.21万元。四是监事会成员变更不及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三)盘锦市公交集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车用配件采购制度和采购流程不够完善,配件采购成本控制不够有效。二是发票管理不到位。三是其他应收款项长期挂账,应收款项424.44万元回收不及时。四是停车场资产闲置。市公交公司5万平方米兴隆台停车场于2019年9月份完工,由于进出停车场道路的土地征收手续尚未得到批复,导致进出该停车场的路面工程未完工,停车场不能使用造成资产闲置。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度,在对盘锦市公园街泵站等3个项目22个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和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取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套取费、部分材料价格偏高及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报送工程造价值为13.14亿元,审定值为10.94亿元,为政府节约资金2.2亿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深化部门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信息技术手段规范财政管理程序,切实硬化预算约束,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覆盖民生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检查,促进民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深化企业内部治理。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督促国有企业集团健全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对下属企业经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经营风险,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深入落实《盘锦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真抓实干,尽责担当,为谱写新时代盘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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