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盘锦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

关于盘锦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1年9月1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崔 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17.4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1.3%;非税收入41亿元,比上年增加8.9亿元,增长2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增长4.8%。

上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收入数相同,支出数增加0.7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增加。

2020年决算反映的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36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1亿元,上年结余6.3亿元,调入资金35.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总支出合计36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年终结余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1.6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8亿元,比上年减少16.4亿元,下降2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调入资金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6亿元,总收入合计99.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16%。加上年终结余2.3亿元,调出资金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2亿元,总支出合计99.9亿元。

上述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8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增长93.3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总收入合计28.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亿元,比上年减少0.1亿元,下降1.5%。加上调出资金9.1亿元,年终结余11.1亿元,总支出合计28.4亿元。

上述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收入数相同,支出数减少0.1亿元,主要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8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0.2亿元,比上年增加18.9亿元,增长18.7%。

上述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收入数增加2.7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增加;支出数增加10.6亿元,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二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20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账套支出数纳入2020年决算。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比上年减少6.6亿元,下降14.1%。其中:税收收入30亿元,比上年减少7亿元,下降18.9%;非税收入10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增长4.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上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

2020年决算反映的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26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8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调入资金2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总支出合计26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7.7亿元,年终结余5.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7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亿元,比上年减少2.3亿元,下降2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6亿元,总收入合计44.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178.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亿元,调出资金8.1亿元,年终结余1.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4.6亿元,总支出合计44.5亿元。

上述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增长125.9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总收入合计13.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亿元,比上年减少4.1亿元,下降49.4%。加上调出资金8.7亿元,年终结余0.5亿元,总支出合计13.4亿元。

上述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2.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9亿元,比上年增加14.7亿元,增长16.8%。

上述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收入数增加2.8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增加;支出数增加4.3亿元,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二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2020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账套支出数纳入2020年决算。

三、财政决算中的重点事项

(一)重点支出情况

重点支出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全市农林水支出24.8亿元,增长2.6%;教育支出21.3亿元,下降0.3%;科学技术支出2亿元,增长2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亿元,增长1%。

2020年市本级农林水支出6.4亿元,下降5.3%;教育支出4.2亿元,下降3.2%;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增长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亿元,下降5.9%。

(二)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0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87.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亿元(主要是所得税基数返还1.2亿元,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2.6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0.3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6.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3亿元。

2020年市本级财力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4.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3亿元,主要包括原体制补助0.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0.4亿元、结算补助7.9亿元、固定数额补助0.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3亿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2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1亿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1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亿元、教育支出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1亿元、农林水支出2.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679.2亿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786.7亿元以内,其中:一般债务584.1亿元,专项债务95.1亿元。2020年还本付息支出102亿元,其中:还本78.8亿元,付息23.2亿元。

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1.1亿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278亿元以内,其中:一般债务246.2亿元,专项债务4.9亿元。2020年还本付息支出35.2亿元,其中:还本26.9亿元,付息8.3亿元。

(四)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4亿元,受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实际完成40亿元,短收4亿元,未形成超收。

(五)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无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7亿元。

(六)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经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执行中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安排抗疫支出0.3亿元,剩余0.7亿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七)市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未设置预算周转金。

四、2020年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0年财政运行稳中有忧、好中有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受减税降费、油价下跌等减收因素及疫情叠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此同时,国家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需及时足额兑现,社会保障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刚性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财政运行风险较高。我市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进入高峰期,债务刚性兑付规模大,受可偿债财力有限以及融资环境不断趋紧影响,偿债压力巨大。同时,各级财政国库资金均十分紧张,库款保障水平持续低于合理区间,财政运行存在较高风险。我们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2020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狠抓财政收入征管,收入总量、增幅全省前列

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积极稳妥应对疫情,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税源内生动力。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财政收入总量首次位居全省第3位。

(二)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妥善化解债务风险

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做好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多方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到期债务本息286亿元,全市未发生一笔债务违约支付风险。置换政府债务,优化期限结构。搭建“银政企”平台,平滑到期债务。扩大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全市争取债券资金30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5亿元。开展债务资产资源核查工作,摸清可用于化债的资产资源底数。指导帮助双台子区和大洼区申报并成功纳入全国化债试点范围。

(三)大力压减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全市共压减支出9.3亿元,压减比例54.7%。其中,市本级压减4.1亿元,压减51.9%,压减下来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财政增支减收缺口。回收上年市直各部门全部财政存量资金4亿元,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项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5%。审核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报审值12.1亿元,审减值1.3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减负成效显著

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税费减免政策,全市共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4.2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强信心,为经济发展增活力、添动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发了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大力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整合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债务等业务环节,完善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编制2020年度市本级1123个项目、9亿元资金绩效目标,对2019年度358个项目、19.5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2020年度324个项目、12.3亿元资金开展绩效监控,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多措并举完善机制,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将对下转移支付向困难县区倾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简化疫情防控资金审批流程,提高资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三保”支出保障机制,采取下沉财力、预警监控、设立县区财政工资专户、对乡镇“三保”实施“专人专区”管理等措施,全市统筹资金106.8亿元保障“三保”支出需要。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全市25.8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61.7亿元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七)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财政经济政策,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完成130.3亿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市本级安排拨付资金13.8亿元,主要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东北老工业地区振兴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安排拨付资金14.5亿元,主要支持了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提升了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出资3亿元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健全市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办理担保业务233笔,担保额度23.1亿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八)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的财政政策,全市累计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4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拨付企业稳岗补贴资金4.6亿元,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拨付交通客运、住宿餐饮、旅游及外贸企业财政补助资金0.7亿元,稳定疫情期间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第一时间开启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迅速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我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砥砺前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盘锦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下一篇: 关于盘锦市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联系电话:0427-2824960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