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方栋辞去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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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邢鹏、汤方栋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盘委干发[2021]118号)文件精神和汤方栋辞职申请,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汤方栋辞去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