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萍辞去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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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长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对《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萍辞去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关于苏萍同志免职的通知》(盘委干发[2021]20号)文件精神,苏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其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附后,请予审议。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苏萍辞去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求的决定(草案)
——2021年6月23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苏萍同志免职的通知》(盘委干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和本人辞职申请,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苏萍辞去盘锦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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