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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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依法履职,为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盯住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放松,盯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放松,盯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不放松,坚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能,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打造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