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1-01-16
- 浏览次数2335
2021年1月15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简称纲要)。会议认为,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刻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目标要求高远务实,指导方针旗帜鲜明,任务部署指向明确,是一个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符合盘锦实际、反映人民期盼、引领未来发展的高质量规划。会议决定批准通过。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打造“五型机关”,构建“三清单、三制度”权责体系,强化效率效益、内涵品质、生态保护工作导向,不断化思路为出路、化想法为办法,克服诸多严峻风险挑战,把牢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解决了多年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形成了未来发展需要形成的优势,推动了全市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产业升级的攻关期、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市域治理的跃升期、生态优势的释放期。全市要强化产业发展优先,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坚持一体践行、立体推进新发展理念,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筑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软实力;要明确发展导向,强化推进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要完善规划执行体系,强化实施保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做好“十四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