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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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盘锦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盘锦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亿元,增长7.0%。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17.4亿元,增长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1%;非税收入41.0亿元,增长28.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亿元,增长4.6%。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亿元,教育支出21.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8.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亿元,农林水支出24.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4.2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0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36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2亿元,上年结余6.3亿元,调入资金35.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总支出合计为36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1.6亿元,结转下年10.3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8亿元,下降2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6亿元,收入总计为99.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4亿元,增长16.0%。加上调出资金1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2亿元,结转下年2.0亿元,支出总计为99.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8亿元,增长93.3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收入总计为28.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亿元,下降0.8%。加上调出资金9.1亿元,结转下年11.0亿元,支出总计为28.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0.1亿元,下降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9.6亿元,增长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0亿元。
2.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亿元,下降14.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30.0亿元,下降18.9%;非税收入10.0亿元,增长4.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亿元,教育支出4.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8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亿元,农林水支出6.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26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8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调入资金2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总支出合计为26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7.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7亿元,结转下年5.7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亿元,下降2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7亿元,上年结余0.3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6亿元,收入总计为44.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亿元,增长178.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5亿元,调出资金8.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4.6亿元,结转下年1.0亿元,支出总计为44.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增长125.9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收入总计为13.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亿元,下降48.7%。加上调出资金8.7亿元,结转下年0.5亿元,支出总计为13.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2亿元,下降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7.6亿元,增长11.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0亿元。
(二)2020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加强财政收入征管,收入增幅全省首位
认真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深挖增收潜力。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积极稳妥应对疫情,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税源内生动力。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财政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
2.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多方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到期债务本息286亿元,全市未发生一笔债务违约支付风险。置换政府债务,优化期限结构。搭建“银政企”平台,平滑到期债务。扩大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全市争取债券资金30.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5亿元(不含大连市,发债规模居全省第4位),抗疫特别国债5.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基层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强化债务预警监测,实时调度各单位、各县区还本付息及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对高风险地区及时做出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大力压减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国家、省关于“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的要求,全市共压减支出9.3亿元,压减比例54.7%。其中,市本级压减4.1亿元,压减51.9%,压减下来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财政增支减收缺口。按照“单位全覆盖、资金全覆盖”原则,对上年市直各部门财政存量全部回收,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项目,市本级共回收存量资金4亿元。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贯彻国家、省减税降费重大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税费减免政策,全市共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4.2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强信心,为经济发展增活力、添动能。进一步加强税费减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发了《教育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关于核定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所涉及市与县区支出划转的通知》,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我市作为全省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试点地区,大力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为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债务等系统业务贯通、衔接交互奠定坚实基础。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编制市本级1123个项目、9亿元资金绩效目标,对2019年度358个项目、19.5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2020年度市本级324个项目、12.29亿元资金开展绩效监控,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多措并举加强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机制,将对下转移支付向困难县区倾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资金审批流程,提高疫情防控资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三保”支出保障机制,采取下沉财力、预警监控、设立县区财政工资专户、对乡镇级“三保”实施“专人专区”管理、设立县区“工资专户”等措施,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和基层正常运转。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责任分担资金,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7.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财政经济政策,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完成130.3亿元,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市本级安排拨付资金13.8亿元,主要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东北老工业地区振兴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了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安排拨付资金14.5亿元,主要支持了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项目,提升了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出资3亿元组建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健全市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办理担保业务233笔,涉及金额23.1亿元,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8.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的财政政策。全市累计拨付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4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拨付企业稳岗补贴资金4.6亿元,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拨付交通客运、住宿餐饮、旅游及外贸企业财政补助资金0.7亿元,稳定疫情期间企业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2020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受减税降费、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等减收因素叠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此同时“三保”支出、抗击疫情、保养老金发放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偿债能力不足。三是各级财政国库资金紧张,库款保障水平持续低于合理区间,存在一定支付风险。我们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科学编制好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21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市委七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为我市建设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8亿元,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126.1亿元,增长7.4%;非税收入41.7亿元,增长1.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6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4%,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下达各市。主要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亿元,教育支出23.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7.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亿元,农林水支出15.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8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368.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1亿元,上年结余10.3亿元,调入资金3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0.0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368.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0.0亿元,结转下年5.6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亿元,下降4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2.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9亿元,收入总计42.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5%。加上调出资金11.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9亿元,结转下年0.6亿元,支出总计42.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亿元,下降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11.0亿元,收入总计33.2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加上调出资金18.8亿元,结转下年8.9亿元,支出总计33.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6亿元,下降19.8%,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下达各市。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0.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9亿元。
2.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亿元,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31.7亿元,增长5.8%;非税收入10.7亿元,增长6.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67.4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3.6%,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下达各市。主要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亿元,教育支出6.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2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亿元,农林水支出5.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25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1.5亿元,上年结余5.7亿元,调入资金25.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0.0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25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8.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2.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7.4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亿元,增长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1.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9亿元,收入总计18.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7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9.8%。加上调出资金8.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1亿元,结转下年0.5亿元,支出总计18.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亿元,增长9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收入总计16.1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2.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7.5%。加上调出资金13.8亿元,支出总计16.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7亿元,下降23.5%,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不再下达各市。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06.0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9亿元。
(二)2021年主要财政工作安排
1.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贯彻落实财政预算收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和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强化收入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督促各县区、经济区履行组织收入主体责任,争取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和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2.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债务置换政策和产品,督促各级融资平台公司有针对性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争取将尚未置换的项目尽早置换,进一步缓释偿债风险。围绕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方向,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再包装储备一批"两新一重"项目,为后续债券资金争取打牢基础。继续抢抓化债试点政策机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市本级、兴隆台区纳入化债试点。
3.助力经济平稳增长
找准争取方向和切入点,下大力气对上争取资金,使对上争取资金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进一步巩固减税降费成果。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4.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和重点旅游项目提质升级。
5.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严格审核需重新下达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加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进一步向基层困难县区下沉财力,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确保每笔钱都花在刀刃上、紧要处。
6.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调整市以下财政体制,在确保市县区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市以下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推进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升预算信息公开质量,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市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对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管理,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切实提高财政效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