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
-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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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毛延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现对《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经市委同意,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正式会期一天。这样安排主要是为了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2020年12月27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市县(市、区)“两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压缩会期;同时,兼顾市委全会和县区人代会的召开时间,并与省人代会相衔接,为我市代表团参加会议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
建议日程如下:1月14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至9时分批次报到,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晚19时召开党员会议和预备会议。 1月15日上午8时30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9时5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午5时30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期间,召开主席团会议三次、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次。
党员会议、预备会议、全体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市人民会堂举行,主席团第二、第三次会议及常务主席会议在瑞诗酒店举行;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代表驻地安排在瑞诗酒店,大洼区和解放军代表团安排在水游城假日酒店,代表团会议或分组会议在代表团驻地举行。
会议期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市卫健委制定了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方案,团组、驻地、会场和工作机构实行闭环管理,与会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均须填报流行病学史筛查表,填写“会议前14天健康申报表”,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有疑似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确保大会绝对安全。
二、关于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
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本次会议建议的议程共有八项:
(一)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盘锦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盘锦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其中,前七项是法定事项,与往年相比,增加了审查和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议程;第八项是补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决定(草案)已印发给大家,请予审议。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正式会期一天。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建议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草案)》;3.审查和批准盘锦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盘锦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