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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年11月25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盘委发〔2018〕14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2019年度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及有关情况为基础,其中: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以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为基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以2019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为基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由各主要资源主管业务部门统计数据及资料为基础汇总形成。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企业户数

2019年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地方国有企业合计210户,比上年增加10户。一级企业69户,比上年增加1户;二级企业108户,比上年增加10户;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33户,比上年减少1户。其中:市本级一级企业15户,比上年增加1户;二级企业56户,比上年增加10户;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25户,比上年增加1户。

2.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715.16亿元,同比增长19.88%;负债总额1,440.88亿元,同比增长28.42%;净资产1,274.28亿元,同比增长11.50%;平均资产负债率53.07%,同比上升3.53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企业资产总额790.20亿元,同比增长20.32%;负债总额326.79亿元,同比增长6.38%;净资产463.41亿元,同比增长32.56%;平均资产负债率41.36%,同比下降5.41个百分点。

3.效益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3.92亿元,同比增长450.48%;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80亿元,同比增长76.47%。其中:市本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52亿元,同比增长22.26%;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10亿元,同比增长79.1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基本情况

盘锦银行成立于2005年3月,是由盘锦市政府、法人企业及内部员工入股创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市政府直接出资的国有参股金融企业。截至2019年末,1家营业部、12家一级支行、19家二级支行,员工654人。

2.股权情况

盘锦银行股本总额为9.57亿股。其中:政府持股2.65亿股,占比27.70%;企业法人持股6.74亿股,占比70.39%;内部员工持股0.18亿股,占比1.91%。

3.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19年末,盘锦银行资产总额545.57亿元,比上年增加256.24亿元,增长88.56%。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03.78亿元,比上年增加37.28亿元,增长22.40%;金融同业资产余额301.35亿元,比上年增加207.45亿元,增长220.91%。

负债总额512.26亿元,比上年增加248.17亿元,增长93.97%。其中:各项存款总额424.51亿元,比上年增加194.98亿元,增长84.95%。

所有者权益33.31亿元,比上年增加8.07亿元,增长31.97%。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31亿元,比上年增加8.07亿元,增长31.97%。实收资本余额9.57亿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国有资本2.65亿元,与年初相比没有变化

4.经营成果

2019年盘锦银行营业净收入为8.17亿元,比上年增加2.70亿元,增长49.36%。其中:利息净收入8.01亿元,比上年增加2.55亿元,增长46.72%;中间业务净收入35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0.80万元,增长118.86%。营业支出3.43亿元,比上年减少0.89亿元,减少20.61%。

利润总额4.48亿元,比上年增加3.28亿元,增长275.52%;净利3.75亿元,比上年增加3.40亿元,增长9.55倍。上缴税金总额1.67亿元,比上年增加0.14亿元,增长9.36%。

不良贷款余额4.95亿元,较年初减少0.34亿元,不良贷款率2.43%。资本充足率11.09%,核心资本充足率10.13%,流动性比率31.43%。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48.08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64.42亿元,县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83.66亿元。

2.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1)资产构成情况。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355.20亿元,非流动资产92.88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125.83亿元,非流动资产38.59亿元。

2)资产变动情况。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20.95亿元,增长4.90%。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90亿元,增长6.25%;非流动资产增加0.05亿元,增长0.05%。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2.52亿元,降低1.5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7亿元,降低1.08%;非流动资产减少1.15亿元,降低2.89%。

3.资产配置变动、使用、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变动情况。2019全市新增资产账面原值8.2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4亿元,无形资产增加0.50亿元。新增在建工程7.77亿元。

市本级新增资产账面原值3.4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亿元,无形资产增加0.34亿元。新增在建工程1.44亿元。

2)资产使用情况。全市房屋使用面积271.97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04.26万平方米,县区167.71万平方米。全市共有车辆3,085台,账面净值1.51亿元。其中:市本级1,240台,账面净值0.56亿元;县区1,845台,账面净值0.95亿元。全市共有大型设备240台,账面净值2.89亿元。其中:市本级146台,账面净值1.13亿元;县区94台,账面净值1.76亿元。全市无形资产账面净值5.94亿元。其中:市本级0.66亿元,县区5.28亿元。

3)资产处置情况。全市资产处置账面原值5.37亿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23亿元,无形资产0.14亿元。

市本级资产处置账面原值1.0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06亿元,无形资产0.01亿元。

4.资产收益情况

1)有偿使用收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本期实收收益41.70万元。其中:市本级房屋出租出借本期实收收益17.10万元。

2)资产处置收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实收收益37.31万元。其中:本期收益10.87万元,往期收益26.44万元。市本级资产处置收益2.58万元,均为本期收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全市2019年国土资源变更调查上报数据显示,全市土地资源总面积4,062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2,331平方公里(包括耕地1,60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512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219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全市矿产资源以液体矿产为主,已发现石油、天然气、卤水、地热、矿泉水等矿藏,其中全部的石油和天然气由辽河石油勘探局探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由自然资源部直接管理。目前尚未发现可开发利用的固体矿产资源。

3.海洋资源基本情况

全市海岸线自大辽河口起至大凌河口,全长107公里,海洋功能区划面积1,425平方公里,域内唯一无人居住海岛鸳鸯岛列入国家海岛名录。

4.水资源基本情况

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60立方米,是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3,是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8。2019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2.6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28亿立方米。全市总用水量12.6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用水量11.4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90.50%;地下水用水量0.9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30%;其他水源用水量0.28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20%。

5.湿地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滨海芦苇沼泽湿地,也是世界上生态系统保存较完好的湿地之一,除水稻田之外,湿地总面积2,496平方公里。其中:自然湿地面积2,165平方公里,占湿地总面积的86.74%;人工湿地331平方公里,占湿地总面积的13.26%。主要集中连片湿地分布在辽河入海口处,包括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赵圈河苇场、辽河入海口滩涂海域和市域内散布的库塘、河流湿地。

全市湿地实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内分布各类野生动物450种,其中鸟类298种,包括丹顶鹤、白鹤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9种,灰鹤、大天鹅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41种。

6.森林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全市2019年林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国有森林资源29平方公里,全部为人工林,其中防护林24平方公里,主要由盘山县国有林场和各国有农场管理,实行差别化管理、分区施策、分级保护。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高质量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培育核心业务。各国有企业围绕核心资产和主营业务,大力实施管理提升工程,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能力不断加强。市水务集团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实施了“三供一业”供水维修改造工程、辽东湾新区用水西线工程、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工程等项目建设。市市政集团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了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工程、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校区收尾等项目建设,实施了全域绿化、百里绿道等重点工程。市国投集团较好地开展了基金投资、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有效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文旅集团有效推进全域旅游资源整合工作,完成了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5A级景区认定、全市“好玩玩好”旅游综合平台建设等工作。市农业集团推进农业资源整合,开展海域养殖、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等业务。各委托监管企业、县区经济区所属企业均实现稳健发展,在盘活国有资产、推进资本运作、化解政府债务、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建立健全市场化治理机制,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确立两大核心指标和20项具体任务,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正在加快建立。三是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了《盘锦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增量为主,不设门槛,放开股权比例限制。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形式新增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企业10户。盘山县、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混改推进力度持续加强,通过吸引央企、民企、外埠企业等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国有企业对外合作能力稳步提升,市市政集团与辽河油田、市水务集团与法国苏伊士、市文旅集团与辽宁奥翔、盘山县与天天好粮油、兴隆台区与宝石花物业等一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实施市国投集团与市金控集团整合,调整市医疗集团、市建投公司分别委托市中心医院、市国投集团监管,完成了红海滩旅游度假区划入市文旅集团工作。整合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相关资产,组建市客运公交集团。推进市港航集团、市农业集团成立航道建设、港口服务、生态养殖、粮食贸易等一批专业子公司。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推进厂办大集团改革。鼎翔集团所属厂办大集体(盘锦新生企业总公司)实施关闭,配合辽河油田推进所属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二是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与各交接企业建立月调度机制,及时跟进各央企的资金争取和维修改造情况。三是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出台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强化企业风险防范。对市属企业承担债务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按月实施动态监测。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和担保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融资担保行为,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积极推进市水务集团、市国投集团AA+平台打造,评级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开展企业运营情况专项检查,针对企业运营存在的问题,通过暂停部分业务、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严控经营风险,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加大信贷投放,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支持地方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先后为水务集团、农发集团、鑫诚集团等市重点国有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新增授信12.06亿元。二是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举措,为浩业化工、瑞德化工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民营企业提档升级。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60.98亿元,占全行贷款余额比例的86.72%。三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创新小微信贷产品,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行减费让利等支持小微企业新举措,落实普惠金融主体责任。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1.04亿元。四是通过债券投资服务地方经济。先后认购地方政府债券54.50亿元,助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

加强信贷管理,全力处置化解不良贷款。一是加强信贷管理。对风险较大的担保类、互保类贷款进行压缩,对不能有效覆盖风险的贷款增加抵押物,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加大清收转化力度。制定清收方案,成立清收小组,上下联动,分类施策,全力压缩不良贷款。全年共通过现金清收、法律诉讼等手段处置不良贷款3.32亿元,实现风险有效转化。三是积极化解隐性不良贷款。紧盯和运集团、金社裕农等重点企业贷款,一户一策,研究化解方案,使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完善公司治理,推进改革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启动新增股本金30亿元的募股计划,赴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等地寻找优质企业入股,与多家大型石化企业达成入股意向,形成《盘锦银行优化股权增资扩股实行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为优化股权结构、壮大资本实力奠定基础。二是完善公司治理。重新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引进外部咨询机构,协助推进发展战略、组织架构、薪酬绩效、文化体系建设,从战略牵引、流程与组织变革、机制保障进行全面革新。三是积极推进薪酬绩效改革。重新修订完善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打破以往绩效薪酬分配“大锅饭”,形成与经营业绩相挂钩,与风险责任相匹配的绩效薪酬制度,鼓励“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四是积极拓展新业务。根据产业发展趋势,申请开办国际贸易等新业务,为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加大信息科技建设。启动核心系统换代工作,全面彻底地对现有科技系统进行改造,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支撑各项业务长足发展。六是推进人才优化改革。实行年龄较大的中层干部退出机制,并多渠道选拔人才,队伍活力和精神面貌有了巨大变化。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规范行为,提升效能。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规范使用各类资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31号)精神,明确资产划转处置范围,规范资产划转处置程序,对提出申请的38户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划转、整合,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展现新作为。一是高起点、高标准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被列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市。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加速项目落地,扎实做好四期规委会筹备工作,审议通过项目28个。三是全力支持辽东湾发展,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投产及特色产业发展预留空间。四是成功举办盘锦乡村产业振兴博览会乡村振兴规划设计论坛,创新模式、拓宽思路、提升标准,组织编制的《盘锦乡村建筑风貌设计指南》,为我市开展体现地域特色的乡村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助推打造输出乡村振兴“盘锦模式”。

强化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取得新成效。一是贯彻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市县乡村耕地保护责任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要求,做好耕地开发项目储备调查及永久基本农田后备区划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耕地占用的刚性约束。二是提早谋划,超前布局,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开发项目预计新增耕地811公顷,可满足全市未来3年需求。三是坚持向存量要空间,强化地块精细化管理,于楼地区首批实现油田低效工矿地盘活,开辟出盘活油田工矿低效地的新路径,实现油地双赢。四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要求,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双降”任务,目标考核排名全省前列。打好节约集约用地组合拳,推动自然资源消耗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五是土地市场运行健康平稳,2019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1,178公顷。其中:划拨土地343公顷,出让土地835公顷,实现土地出让金成交额32.3亿元,同比增长120%。

强化改革创新,自然资源服务管理提升新质量。一是探索研究国有农用地资产价值,提升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能,支持农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出台了《盘锦市国有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二是攻坚群众关心难点热点问题,出台了《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若干意见》,妥善解决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规范续期办理程序。

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两清零”成果显著,省级清单完成销号,成为全省唯一实现考核任务达标地区,工作进度排名第一。二是全力打造不动产登记“既有效率,又有温度”的“盘锦模式”,提升不动产登记平台服务质量,优化登记流程,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3日办结和即时办结;不断完善丰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内容,与多家银行达成抵押登记“进银行窗口”合作协议;高标准推出随来随办,全天候受理,实现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同城通办”和“互联网+”。

强化生态保护,统筹推动海洋保护及利用获得新进展。一是克服困难全力推进“退养还湿”专项清理,确保“蓝色海湾”项目实施。所有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养殖户全部退出,总面积达5,727公顷,是全国面积最大的“退养还湿”单体工程。二是严格管控围填海,完成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处置方案及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项目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反馈问题整改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斑海豹保护工作成果获社会广泛认可,中央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果和积极深远的社会影响。

加强湿地管理和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和整合湿地保护职能,夯实湿地保护基础。二是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湿地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保护区出入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专人负责管理,有效减少保护区人为活动干扰。三是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出台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25年)》。四是湿地科普宣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湿地巡护执法工作实现新常态。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年活动,组织各行业协会围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湿地科普进校园”“世界候鸟日”“迎接丹顶鹤回家”等主题开展宣传、科普课堂、竞赛等,开展常态化“湿地讲堂”活动。五是持续开展科研监测,重要物种保护有新发现。2019年监测记录到鸟类新纪录种白眼潜鸭、仙八色鸫等,我市记录鸟类增加到294种。开展黑嘴鸥种群数量调查3次,统计到黑嘴鸥繁殖种群约10,200余只。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强,市场化经营机制还不完善

部分企业市场化运营主体意识不强,面向市场寻找商机、拓展业务的能力还不足;集团管控不强,管理薄弱,三项制度改革仍需持续深化,部分企业行政化管理依然存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还需完善。

(二)金融企业不良贷款处置面临较大压力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盘锦银行存量不良资产包袱较大,加之受国际经济形势和疫情影响,企业资金短缺,还款困难,不良贷款增多。另一方面,由于监管趋严,增加了不良贷款化解难度,不良贷款清收回行率处于较低水平。

(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还需健全

一是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体系内的各项规划内容衔接融合还不紧密。二是耕地储备空间不断压缩,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耕地保护落实难度加大。三是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不高,闲置地及批而未供土地还大量存在,处置难度较大,思维层次和工作格局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制度尚未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制度还没有建立。

(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单位内部监管与财政、审计、社会相结合还不够紧密,缺乏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四、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产权管理、统计报告、监督考核规章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制定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纳入审计、绩效和内控管理等工作中,加强部门间合作沟通,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推进金融企业市场化改革

加速推进盘锦银行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的进度,完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框架,建设现代化金融企业,开启增资扩股,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战略转型,推进关键流程优化、组织与企业文化、薪酬和绩效体系设计,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内部整合、提升资质、拓展经营业务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四)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推动与行业先进企业对标,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内部整合、提升资质、拓展经营业务、对外合作、开展富余人员转岗就业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五)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研究制定《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依据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研究形成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高质量的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行为,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国资国企一盘棋意识,健全对县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六)着力推进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

加快构建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基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建设完善对上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形成高质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强自然资源系统保护和修复,引领全市生态产业发展,推进湿地生态补偿修复,实现生态价值转化。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开发利用,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市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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