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东湾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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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审批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辽东湾新区财政预算和决算工作,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辽东湾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组织收入、有序安排支出,推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重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支持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财政决算较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和监督法的总体要求,收入预算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安排突出重点,体现了“先生活、后生产”总体原则,为完成预算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较为有力,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同意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关于辽东湾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东湾新区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预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辽东湾新区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也反映出当前新区财政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不优,非税收入占比较高,可用财力不足,收入质量还有待于提高;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还缺乏科学的依据;债务负担较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等等。对上述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提高收入质量。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确保收入有质量可持续。要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源管理,深挖增收潜力。加大清理欠税和稽查力度,防止税源流失,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努力提高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比例,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二)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新区经济。要积极推动已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同时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着力引进规模大、活力足、效益好、带动力强的优质企业,不断培育后续财源,壮大增量税源。要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调节作用,积极探索扶持重大产业项目的方式,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支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根据《预算法》关于预算收支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要将预算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做好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报和资金安排,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全面保障关系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加强新区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明确职责,建立规范的“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健全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做到举债有度、用债有方、偿债有据、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