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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性质: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关。其职责有:
  1、负责做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其他有关会议各种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办理落实,并及时报告反馈。2、负责做好本级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件材料的起草以及《会刊》、《汇编》的编辑、校对、分发工作。3、负责做好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本级代表团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兄弟人大来参观、交流的接待工作,以及上级人大代表来我辖区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接待和服务工作。4、负责做好本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财务、财产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5、负责本级人大常委会印鉴管理和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6、负责做好本级人大系统的通讯报道工作。7、负责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牵头或组织机关内部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负责搞好与“一府两院”办公室的横向联系,积极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有关事宜;负责搞好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室)及下级人大及常委员的工作联系。8、负责做好情况的上呈下达,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9、协助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办理工作,做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10、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提高全办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公室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11、负责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财务科、老干部办;);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设人事任免选举科、代表联络科);研究室(内设综合科);财政经济委员会挂预工委牌子(内设办公室和预审监督科);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教科文卫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委员会与法工委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立法科、备案科)、建设与社会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盘锦市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846.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46.29万元;

2.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846.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08.31万元;

2.项目支出537.98万元。

在支出预算537.98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32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同2019年比较,收入增加80.52万元,增长4%;支出增加80.52万元,增加4%。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23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46万元,下降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4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9.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63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主要包括:办公费185.6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19万元、委托业务费16.21万元、工会经费14.39万元、福利费1.1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政府采购:320万元

1.八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60

2.表决系统更新费用40万元

3.水电暖线路更新费用1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662652元,其中,流动资产6084293元,固定资产6578359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5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16440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4个,涉及资金537.9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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