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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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5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民营企业发展23条措施,以《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为统领,相继制定完善了人才、创业、金融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35.9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GDP比重41.1%。
——规模以上民营工业总产值实现739.3亿元,同比增长20.9%。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6.6%。
——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利润总额实现22.5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利润总额的60.8%。
——民营进出口总额完成70.0亿元,同比增长64.3%,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比重86.1%。
——民间投资完成123.7亿元,同比下降32%。
——民营企业单位数(含个体工商户)10.36万户,同比增长7.8%。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含个体工商户)1814.1亿元,同比增长21.3%。
——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数(含个体工商户)27.9万人,同比增长4.2%。占全社会就业人口比重29%。
——民营经济税收实现61.9亿元,同比增长7.9%,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0.5%。
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全市民营经济整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经济运行有序平稳。除民间投资指标外,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均大幅增加。表现为:民营经济增加值以外的经济指标占全市比重均超过“半壁江山”。从产业布局情况来看,一二三产增加值比为2.2: 55.8:41.9。第二产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较高,是全市经济的主要拉动力量。
二是市场活力持续提升。全市民营市场主体数量不断攀升,日均注册近70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势头良好。第三产业企业数量达9.2万户,占全部民营市场主体的89.3%。
三是就业形势稳定。民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1.1万人,有效促进了就业,改善了民生。其中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75.7%,成为吸纳就业主要渠道。
四是财税贡献有所增加。民营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0.5%,比重比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经济地位日益凸现,社会贡献逐渐增加。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018年12月16日,全市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召开之后,全社会初步形成了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围绕服务重点项目、助力企业上市融资、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统计体系等工作,坚持小分队破难题、大脚板走一线。与此同时,全市上下围绕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民营企业发展23条措施以及我市相关政策措施,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破解融资难题、鼓励科技创新、提升人才服务五个方面着手,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本月16日召开的2019辽宁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暨推进民营企业发展23条措施落实情况会议上,我市共有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等8家民营企业上榜,总数位居全省第4位。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减证照、压许可”,实施“32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在省内率先将网上政务服务端口覆盖至四级600个政务中心,成为全省首批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的试点城市。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贴心全面的服务环境。建立了项目管家制度,为368个重点项目配备了包保领导、项目管家132人。组织办理企业营商投诉案件148件,目前已办结108件,办结率为72.97%。三是破除行政壁垒,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建了61家民营企业参与的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整合土地48万亩,让民营企业在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涉及物资、工程和服务类共计6549万元,其中民营企业采购额占比达到90%以上,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了充足市场空间。
(二)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为企业减税降费并清理拖欠账款,直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松绑,缓解企业资金难题。上半年,全市累计减税降费17.4亿元。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共计偿还欠款20.28亿元。二是发放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为民营企业分别发放稳岗补贴239.5万元和技能提升补贴840万元,激励民营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将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0.5%,极大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组织引导61户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电量达19.64亿千瓦时,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903万元;创新土地出让方式,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4.04公顷,为企业节省启动资金1500余万元;压缩通关时间,盘锦口岸进出口通关时间压缩过半,分别为1.38小时和3.71小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加强融资服务,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
一是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组织银团助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6月17日,为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组织银团贷款,融资总额达108.3亿元,是截至目前东北地区授信额度最大,期限最长的银团贷款。强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目前,全市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7.65亿元,比年初增加24.84亿元,同比增长10.09%。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共组织银企对接会15场,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共为605户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担保贷款金额52亿元。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推陈出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推广“云税贷”、“微捷贷”、等40项创新金融产品,共为282户中小企业发放无抵押信用贷款1.34亿元。
(四)鼓励科技创新,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引导创新主体提质增量,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实力。积极培育各类研发主体。目前,我市共有108家高新技术企业、155家企业设立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产业技术研究院,5个院士工作站,这些主体集聚了高端人才,汇聚了创新要素,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活力。二是加强各类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民营市场新兴主体。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2家、众创空间1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已累计入驻企业2000多户,从业人员上万人。这些平台集聚了融资、培训、法律等各类服务资源,为培育新民营市场主体提供了平台载体。三是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为浩业化工等26家民营企业争取省研发投入补助资金1076万元;为陆海环科新能源等5家民营企业争取省产业投资引导资金6100万元。
(五)引导人才集聚,强化民营经济人才支撑
一是丰富引才载体,吸引高端人才。举办各类招才引才活动,吸引高层次人才云集盘锦。通过“盘锦海创行”、海外高端人才项目路演、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科技成果对接会等活动,共转化科技成果6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25亿元。二是依托专业平台,强化人力支撑。通过引进专业人才服务平台机构,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7月8日,“辽宁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盘锦高新区正式揭牌成立,7月16日,位于兴隆台区的盘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园,覆盖人力资源外包、高端人才搜索、人才评鉴、管理咨询、培养发展、职业规划六大服务模块,这是人才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新起点,将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大人力支撑。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营商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问题
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改善的效果是显著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办事难、办事烦、办事慢”仍未彻底解决。政务服务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优惠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兑现覆盖面不广、兑现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一是由于银行贷款审批门槛高,企业受经营与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指标的限制,制约中小企业融资。二是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底子薄、厂房设备不足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等问题,导致金融机构无法评估、不便风控。三是目前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各类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众筹资金发展不完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还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科技创新不足问题
我市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科技创新意识比较薄弱,创新能力不强,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较少,我市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虽有增长,占GDP的比重为2.12%,但仍低于全国的2.18%。二是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民营企业总量不到0.3%,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数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或多或少面临着转型升级困境。三是我市产学研融合体系不够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缺乏有力的平台支撑,创新载体不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差,必然会制约企业转型升级。
(四)引人难、留人难问题
引人难、用人贵是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一是在城市发展方面,我市人才吸引力与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等因素造成了高层次人才不足、人才分布失衡、人才流动性较大。二是在企业方面,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企业,管理模式不先进,对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科学的人才发现和评价机制。
(五)民营经济调度机制问题
近年来,虽然市直各部门在民营经济运行监测方面做了很多的探索,也初步形成了民营统计体系。但是我市民营经济运行、调度、分析的体制机制依然不够健全,有关民营经济的研判分析工作尚不完善,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民营经济快速增长的客观需要,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配合,分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将围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提出的努力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持续落实好省民营经济23条措施以及我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发挥4个“小分队”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引才育才、为我市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建立与民营企业长期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协调作用,定期深入协会、商会开展调研交流,摸清、摸透民营企业实际问题,精准施策。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优化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同时,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发融资新产品,为中小企业解决无抵押无担保融资难问题。
三是进一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探索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支持,培育“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多层次创新主体,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引进优势大学在盘锦设立专业研究所(研究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发挥政府在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营造引才、聚才、留才的政策环境。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强化《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缓解企业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保障企业用工。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研判、调度、分析,明确责任,健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落地见效,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