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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12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八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和主要领导要求,今年9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采取专题询问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监督。为给本次常委会审议和询问做好准备,2019年7月下旬,市人大教科委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所,在校学生107061人,教职工10517人,专任教师9268人。其中初中6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4所),在校学生40770人,教职工5046人,专任教师4134人;小学35所,在校学生66291人,教职工5471人,专任教师5134人。全市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比例已达到100%。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义务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着眼提升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办公室,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盘锦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7个配套文件,为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供了政策保障。各县区均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整体设计、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盘锦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市政府出台《盘锦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严重违规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对违规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学校校长、书记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人的作用。连续两年在中考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对全体考生开展“师德师风”问卷调查,并以1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针对师德师风问题,面向全社会征集教师违规补课线索, 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查处18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2019年查处4起。并加大失范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3.全面提升业务素养。通过组织“十三五”中小学教学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班、省级专家型校长及市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考察学习、中小学教学校长听评课展示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各级校长管理能力、治校视野和改革创新能力。出台《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校长听评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校长听评课数量、通报时间及方式、检查督导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将校长的关注点逐渐由学校行政管理向教学管理转变。深入实施“送教下乡”工程和“名师引领”工程,通过课堂教学展示,成长经验介绍、学科专题报告、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发挥我市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学习、交流与提高。

  (二)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从2014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各类资金9500万元。改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透明操作,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2017年,我市提前一年完成全部改薄任务,改薄综合完成率为100%。

  2.强化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深入贯彻我市教育安全隐患“一三六排查整改”模式。坚持“一个原则”,注重“三个结合”,把握“六个重点”。2018年,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制度,共计上交“清单”600余份,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00余项。构建“543”校园四级立体防护体系,增强了学校防范能力。市、县区政府全年投入各类资金总计1300余万元用于完善学校监控、安保器材、各类隐患整改等“四级技防”体系。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溺水安全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全省反恐会议上,市教育局做向全省作经验介绍。全市校园周边综治工作连续七年全省第一。

  3. 深化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程。2014年,针对群众反映学校食堂进货渠道混乱问题,全市启动了学校(幼儿园)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并规定食材配送价格不超过批发市场的平均售价。在建立政府统筹、行政部门保障监督、学校需求、配送企业保证实施的食材配送运行机制,健全食材由食材配送企业安全检测、政府质检部门安全监管和质量认证等“双重安全检查检测”模式,构建完善的食材配送“五个”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自2016年3月1日起,全市公办幼儿园食堂实行统一配送。积极推进市“放心食堂”和省“食品安全示范校”建设工程,为82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了“食品可追溯平台”和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

  4.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2012年,我市把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难的问题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首,市县(区)政府投资7400万元购置330台国家标准新校车,解决农村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并实行校车费用200元/人·年的标准,有效减轻了农村家庭经济负担。2015年,我市统筹协调具有运营资质的三家客运公司投入318台客运车辆,解决城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从根本上取缔了校园周边摩托车、拼装车等现象,彻底解决了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实现我市学校交通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1.注重抓好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提高。让习惯的力量进一步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从199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连续23年不间断的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专家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调研,科学制定不同年龄阶段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细化学校德育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童谣传唱”“三爱”“三节”“经典诵读”“美德少年”等活动载体,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品德高尚、责任担当的新一代。

  2.坚持提高学生科技素质放飞创新梦想。“向学生传授科技知识,培养学生科技意识,引领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是我市素质教育的特色。全市连续20年始终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小发明、小制作、机器人竞赛、科幻画绘制、科普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把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的教育贯穿于素质教育的全过程,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让学生们在动脑和动手中,智慧得到启迪,潜能得到开发,知识得到丰富,能力得到提高。

  3.坚持把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有机融合。为切实保证我市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艺术技能,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市连续12年把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有机地融入学生各种素质培养之中,开展校园舞、花样长绳等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体育竞赛活动,形成“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市共有常年坚持训练的体育运动队、艺术团(队)600余个,各种兴趣小组3000余个。教师根据学生特点编写校本教材500余册,全市有38个单位被评为省、市“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单位。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1所。

     4.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模式。突出家长学校在学生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全市连续8年将家长学校培训与多元化活动相结合,拓宽家庭教育途径,以“新父母大讲堂”“家庭教育大讲堂”“家风大讲堂”等载体为平台,向家长传授基本的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提高自身教育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采取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六个试点区域之一,我市建立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下的改革试点项目体系,被国务院评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示范区。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重点由评价教师的“教”转向评价学生的“学”上来,突出评学生“学”的水平、“动”的效果,真正体现了“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2018年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教育部每年最少投入一千万元用于研学实践的教师培训、线路开发、课程设计、活动开展。

  6.积极打造优质高效课堂推进有效作业。全市按照因材施教、分类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把学生按学习成绩、学习能力、性别性格等因素合理搭配。通过优胜小组的评选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扩大学生参与度,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潜能。推行有效作业模式,由各任课教师在多种教学辅助资料中精心选取,经同年组同学科教师研讨后编制成各类习题,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习能力布置不同的作业、布置自留作业和改错题。促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应用知识的能力和自学能力,培养学生整理错题集和筛选资料的习惯,掌握并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

  7.认真研究探讨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以及“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的现象,充分利用学校场地和管理等优势发挥教育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盘锦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原则,采取每月每生不高于200元的方式收取课后服务费。各县区、各学校按照“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原则,制定了本县域、本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92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在校生93005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为78597人,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比为84.5% ;教师总数为8731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为6976人,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比为79.9%;参与课后服务全额减免学生为1295名,减免费用约为169124元,部分减免学生为239名,减免费用约为13766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数比名列全省前列。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应对考试制度变化

  1.推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构建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017年我市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城市,将逐步建立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被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改变将学科成绩作为唯一依据的录取方式,破解唯分数论。根据《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制定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五门考试科目的考试说明,制定完成《盘锦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细则》。并组织全市教师进行培训。

  2.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应对高考制度改革。根据省公布的“3+1+2”高考改革方案,组织全市开展新高考改革政策宣传,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课程改革、生涯规划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新高考改革工作,指导好普通高中学校做好模拟选课、走班等工作。

  3.发挥优质资源推进普高办学模式变革。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变革,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市政府下发《盘锦市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由市高级中学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组建盘锦市高中教育集团,由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和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组建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市教育局下发《盘锦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针对集团化办学工作调整全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走在了全省前列,但也要正视我国教育进入了新时代后,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学生家长思想观念陈旧。“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素质”问题依然存在。家长教育观念不科学,对子女学习要求过高。学生近视眼率、肥胖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失衡。义务教育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办学质量差异依然明显。“乡村弱、城镇挤、名校满”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区内规模较大的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和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学校布局不尽合理,校际间学生数差异大。三是教师队伍职业倦怠日趋明显。、能力不足、行为失范等问题程度不同的存在。县区教师总量超编和结构性缺编矛盾日益凸显,城乡间、校际间教师队伍素质存在明显差距而且交流困难。教师平均年龄偏大。四是校长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有的校长事业心减退,工作标准不高,按部就班推着走;有的校长能力不足,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改革、不愿改革,导致教师队伍平庸、教育教学缺少活力。

  三、意见建议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课后服务,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目前社会上普遍反映中小学生负担仍然比较沉重、课后服务方式单一、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不规范、个别教师仍然从事有偿补课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摆在首位。《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朝着新时代教育发展总体目标迈进的战略决策。是应对新时代义务教育主要矛盾转变的关键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部署。各级政府必须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摆在首位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总抓手,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和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科学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市发展规划及教育发展规划之中,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认真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要根据学龄人口发展变化的趋势和中小学建设标准,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确保有效缓解区域内的大校额和大班额等问题。

  (三)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以及相关培训工作,完成人机对话、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招生制度模式。指导高中学校做好模拟选课、走班等工作,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和评教体系。要继续加大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宣传。逐步扭转陈旧的唯分数育人观。要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利用各种媒体,通过访谈、宣讲、评论、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大向社会传递改革信息的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逐步扭转唯分数的陈旧观念。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抓紧出台市本级实施方案。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加强整改,确保2022年,全市各县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验收。要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各级教育部门要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做好文章,优化资源配置,对农村学校和弱势群体要实施政策方面的倾斜。要不断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推广兴隆台区集团化办学的做法,将薄弱学校与重点学校进行联合,实施资源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真正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五)加快全市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切实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要不断完善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盘活教师资源,用足师资存量,合理配置和使用师资。要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市直及各县区全部实施县(区)管校聘工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完成首轮全员聘任任务。

  (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继续组织校级领导实施听评课工作,落实校长每周进课堂听课、评课制度,将听评课制度作为校长了解与改进学校教学、提升自身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办好全市高中、小学正职校长听评课展示活动,办好全市正职校长培训班。实施“十三五”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落实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学科骨干教师、紧缺薄弱学校教师培训,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农村导师团队”作用,继续实施“送教下乡”和“名师引领”工程。要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要建立教师奖惩机制,严肃处理违规教师。一方面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树立典型,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鞭策教师规范从教行为。另一方面制定全市统一的处分标准,对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严肃处理。要设立全市统一监督举报电话,重奖举报人。

  (七)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深入实施“分组教学”“有效作业”模式。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省规定的关于学校学生家庭作业量、在校时间和上下学时间安排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关注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教育、养成教育为抓手,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八)抓紧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管。要集中监管,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和监管。鉴于教育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建议在教育部门严格把关办学许可的前提下,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专门的教育执法检查队伍,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一些地下补课行为进行统一的监管和查处。要积极探讨立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定《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校外培训机构的治本之策是依法管理、规范发展。建议我市制定《盘锦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来科学管理,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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