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宋晓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 发布日期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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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盘委干发〔2019〕106 号文件要求,经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任命:
宋晓君为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马少奇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海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艾军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王世刚的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单铸钢的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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