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19-01-15
- 浏览次数529
2019年1月11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推动盘锦成为解放思想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这一大局,着眼“两个机关”“两个一线”这一定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