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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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9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交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工作要求,积极服从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东北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好。预计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00亿元,增长5.5%,总量全省第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70.6亿元,增长10%,总量全省第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7亿元,增长14.2%,总量全省第4,增速全省第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7.5亿元,总量保持全省第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17亿元,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完成2.5亿美元,总量全省第3;实际到位内资完成220.4亿元,总量全省第4;出口总额完成23亿元,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9030元,增长7%,总量全省第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7130元,增长7.5%,总量全省第2,主要经济指标总量或增速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农业生产实现“十五连丰”,全市粮食总产量完成107万吨,河蟹产量7.5万吨,实现产值50亿元,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中储粮、益海嘉里、汇福粮油等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68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调减玉米种植面积4万亩,新增设施农业占地面积3万亩,发展认养农业5.8万亩,“三品”认证面积达到155万亩。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盘锦大米”荣获2018年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比第二名,我市成为东北三省一区首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盘山县成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洼稻蟹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优势行业持续发力,工业经济实现提质增效。工业生产继续向好,全市规上企业开工率达到95.8%的较高水平,工业用电量完成7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辽河油田保持千万吨稳产,企业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石化及精细化工主导产业地位进一步夯实,石化行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达到48%,北燃公司、浩业化工主营业务收入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全市工业增长主要动力。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瑞德化工重芳精细加工改扩建等6个重点技改项目实现竣工,合力叉车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等5个智能制造项目投入使用,企业效能及产品附加值得到较大提升。建筑业转型步伐加快,东跃绿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正式奠基,成为东北首家纯绿色整体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
(四)全域旅游扎实推进,服务业新业态渐具规模。全域旅游发展态势良好,乐活堡、含章湖、锦绣花谷项目正式运营,二界沟开海节、辽河湿地国际灯会等旅游活动纷纷开展,全市旅游产品丰厚度不断增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共打造民宿床位8600余张,营业面积超14万平方米,北窑村、石庙子村等10个村被评定为3A级旅游景区。2018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和接待国内游客人次分别增长15.1%和18.6%。现代物流业加速壮大,辽东湾临港物流园区、双台子精细化工物流园区、盘山现代物流集聚区3个省级物流园区已汇聚收入超千万企业20余家;东北快递(电商)物流园入驻知名物流企业14家,全年处理快件7.3亿单。
(五)新动能加速形成,经济发展潜力逐步释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激发新动能的重要手段,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服务推进工作。中储粮综合产业基地等项目相继竣工投产;宝来石化轻烃综合利用、长春化工锂电池铜箔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兵器项目实现重大进展,沙特阿美与北方工业集团正式签署石油化工开发协议;LNG工程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浩业化工高分子材料、中蓝电子产业园二期两个项目成为国家东北振兴三年滚动计划重点推进项目;中蓝电子高清摄像组件等10个项目获得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资金1.4亿元。2018年,全市实施亿元以上项目278个,新开工71个,竣工82个,新签约注册项目102个。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试点市加快建设,发明专利授权量528件,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4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揭牌,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已达12家。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达到112亿元,同比增长15%,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2%。
(六)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初见成效。“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70%以上市县两级审批服务事项实现“进一网”、“进一门”办理,180个高频事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辽东湾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显著。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建设稳步推进,召开民营企业发展大会,表彰33家优秀民营企业,出台《关于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北燃公司跻身“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市属国企对外合资合作项目8个,清理市属国企43户,驻盘央企“三供一业”资产及管理权分离移交工作全面完成。农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4项国家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我市成为国家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积极创新金融服务,组织高端产融供需对接活动,集聚金融资源支持优势和特色产业链发展,投放惠农贷7亿元、开展应急转贷业务6.7亿元。园区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园区社会职能全部剥离;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要突破,全市33个镇街建立一级国库,基层财政自主权得到有效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和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市直42个部门集中挂牌,市直301家涉改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37家。
(七)开放合作水平稳步提升,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大格局,我市成为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核心引领区之一,精细化工产业园等5个沿海重点园区全部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辽东湾新区成为辽宁自贸区协同发展重点园区。港口能力能级不断提升,盘锦港15个5万吨级泊位投入运行,拓宽型10万吨级航道工程推进工作进展顺利,港口通过能力达7000万吨;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报工作加快推进,粮食专用码头投入使用,东北综合产业基地物流板块项目进入试运营阶段。对外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与泰国芭堤雅市签署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城市会谈纪要,同三亚友好城市关系得到巩固提升;与无锡对口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农业展销对接、旅游宣传互换等活动相继开展;与营口协同发展工作全面启动,两市已确定27个合作事项。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基地、高新区石油装备基地和盘山县水飞蓟素基地被评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八)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得到有效提升。全域都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辽东湾新区“港产城校”融合发展、兴隆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双台子区老城区改造、大洼新城区和盘山新县城建设加快推进,盘山县“发展县域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沈盘铁路全线贯通,“东外环”工程加紧建设,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建成候车亭78个、乡镇中转站17个,镇村客运公交站点实现全覆盖。持续巩固提升“多城联创”成果,新建和改造城市公园5座,新增绿地面积153公顷,城乡植树470万株,集中并网改造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覆盖居民达到15万户。智慧城市“一云一网一平台”加快建设,四级网格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一批便民快捷的智慧应用系统在全市得到有效推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近三分之一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打包运行,大洼区杨家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九)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淘汰燃煤小锅炉94台,完成“散乱污”问题企业治理20家,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达到37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9%,较去年提高3.3个百分点。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碧水工程稳步实施,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4个省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河长制”有序推进,设立村级河长318人,31条河流“一河一策”治理工作全面展开,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湿地修复工程,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设施等违建设施拆除工作有序推进,湿地环境逐步改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圆满完成,104个案件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和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
(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年初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财政支出用于民生比重达到75%。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7%的较低水平,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医疗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5%;医联体建设不断加快,全市6个医联体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台子区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验收,全市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比例已达100%。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顺利通过国家考核组评分考察,居家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向社区延伸,30个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实现社会化运营。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低保救助标准在城乡统一的基础上再提高1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持动态为零。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盘锦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积极搭建载体讲好“盘锦故事”,成功举办省十三运、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全国名家画盘锦”等大型活动,盘锦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较大提升。
总体上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各项重大战略深度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断加快,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正在逐步释放。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经济下行压力还依然较大,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制约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四个短板”亟待补齐: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有待释放,具有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数量仍然较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还需加快,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服务业发展质量仍然不高,全市服务业增速较去年降低4个百分点,主导产业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经济抗风险能力偏弱的问题仍然突出;对外开放层级略显不足,港口集疏运体系仍需完善,面向蒙东、新疆和东北内陆地区的开放通道还未有效建立,对接全国、对话世界的能力还需加强;思想解放程度还应加大,个别地区、个别部门、个别企业“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创新思路、谋划工作的能力还有欠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应对。
二、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
根据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十三五”规划和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引进内资增长10%;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为实现上述任务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综合窗口“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实现“同城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完善并联审批、预审服务、“企业承诺+容缺审批”及全程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改革末端管理,巩固并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二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突破口,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市属国企市场化运营。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参股,实现互利共赢发展;三是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全面抓好省农垦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各项任务,推动我市农垦向着企业化、集团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好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建设;四是持续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加快产融合作试点建设,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产融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推广和应用各类金融新产品、新工具,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狠抓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推进项目建设“四个一批”工程,牢牢抓住华锦阿美项目、LNG工程、宝来巴赛尔轻烃综合利用二期、浩业化工高分子材料等重大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全周期服务工作,全年计划开工项目100个,竣工项目100个,切实为全市产业发展增添新动能;二是狠抓产业链招商。瞄准长三角、珠三角和台湾、德国、日韩等重点区域,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工作力度,完善招商选资激励措施,为未来发展积蓄后劲,力争全年新签约项目100个;三是狠抓科技创新。全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大连理工大学、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中蓝科技园等产业研究院和研发基地建设,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加快发展,全市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60项以上;四是狠抓民营经济发展。以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市为抓手,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15条支持政策和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统筹全市产业布局。坚持产业同城化和区域协同化,加快推动“多规合一”“多评合一”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关联产业向园区、集聚区、特色小镇集中,实现要素集约高效利用,全年实现签约引进“飞地”项目20个;二是统筹县域经济发展。推进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高升经济区、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重点园区建设,持续壮大县域产业集群。深化县镇财税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三是统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树立“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平台建设,加快赵圈河国际湿地旅游度假小镇、胡家河蟹第一镇、新立认养农业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激发村镇发展内生动力。深入实施“引贤下乡”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人才支撑;四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开展市容市貌提升整治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实施100公里“四好农村路”维修改造项目,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创建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一是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做好燃煤、石化等重点领域减排,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监管和整治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二是深入推进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辽河盘锦段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清水河治理工作,强化城镇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全面改善水环境;三是深入推进净土工程。推动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养殖废弃物规模化利用,落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污染土壤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专项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5%和10%;四是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加大湿地“封、拆、改、育”力度,破除管理工作“碎片化”,有序开展“引湿入城”,启动申请国家湿地城市,保护好盘锦的“湿地个性”和“生态内涵”;五是深入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和国家“绿盾2018”专项行动巡察整改任务,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
(五)全力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构建开放合作新高地。一是全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参与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蒙古国、新疆、沈阳经济区城市群出海通道,做好阜盘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打造以盘锦港为依托的大物流体系;二是全力推进港口建设。推动拓宽型1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早日开工, 力争到年底,港口通过能力达到8000万吨。加快推进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获批,力促盘锦港成为“北方新粮港”;三是全力支持辽东湾新区建设。切实发挥市直部门靠前指挥作用,抓好25个小分队55项重点任务的协调推进工作,推动新区“港产城校融”联动发展。科学规划建设盘蒙新产业园,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地区关联产业项目转移,着力把辽东湾新区建设成为辽宁开放合作新高地;四是全力推进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加强无锡对口合作工作,深化与三亚市合作交流。全面落实辽宁沿海六市协同发展计划,积极与营口、锦州等周边城市开展务实合作,共建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第三核心区;五是全力扩大出口。积极推进石化和精细化工、石油装备等三个省级出口加工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盘锦特色产品出口规模。依托中石油、兵器集团海外油田勘探、开采加工基地优势,积极推进央地合作,带动我市石油装备企业走出去,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影响力。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为零;二是着力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大幅提高,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双一流”建设;三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大力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为零;四是着力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深入落实《“健康盘锦2030”行动纲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五是着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快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市建设,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效能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办好“红马赛”、冰凌挑战赛等体育赛事。
各位代表,2019年是我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握新机遇,再上新台阶,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推动盘锦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