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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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上午,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生辉辞去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永威辞去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2018年盘锦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补选了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本次会议通过的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通过的决定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决定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会期三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玉敏、李淑云、王岩、张晓辉、徐洪峰,秘书长王永伟参加会议。
市领导王庆良、李睿懿、米金套,市法院代院长李晓林,市检察院检察长邴志凯,市政府秘书长崔发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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