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法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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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委员会、财经委、城乡为、农委、内司委、教科文卫体委、、民侨委、法制委、信访办。
(二)项目基本情况
组织县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代表培训、学习、考察,建设高素质队伍。聘请各方面法律专家,咨询法律条款。
(三)资金来源
全部由市财政拨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项目为《盘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包括《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盘锦市城市供暖管理条例》、《盘锦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这些条例的制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五)受益人群
县区人大、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代表、立法工作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30万元已足额到位,全部由市财政预算一次拨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到该项经费30万元,经费拨付支出30万元,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依据市财政局要求的资金使用流程,在确保资金拨付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高效的拨付项目资金。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使用,对项目资金的拨付,都要求用途合理,手续齐全,极力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财政监督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任务)指标体系,立法项目自评总体得分为91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14分,其中项目内容8分,决策过程2分,受益对象4分。
2、项目管理26分,其中资金分配4分,资金到位4分,资金管理10分,组织管理4分,项目实施4分。
3、项目绩效51分,其中项目效益35分,项目产出16分。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