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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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其及常委会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机要交通、财务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及常委会工作情况综合及文稿起草工作。
3.围绕市人大及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起草有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方面的规定。
4.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协调全市人大系统的信访工作,查办、督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人事、老干部服务和机关保卫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络与接待工作。
7.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全国、省及我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有关活动和培训等工作。
2.督办和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3.负责全市县(区)、乡(镇)人大指导工作。
4.负责依法选举和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5.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辽宁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市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专委会主要职责:
1.提出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提出对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查报告。
2.向市人大会议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专委会有关的议案,参与制定和审议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3.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质询案等。
4.对国民经济中涉及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内务司法、农业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侨务外事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5.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及专委会交付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修改意见。
6.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付各专委会审议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具体事项。
7.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调查、起草由各专委会提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决议、决定;起草各专委会审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议报告。
2.起草各专委会审议市人代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办理代表建议的意见。
3.起草各专委会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告。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报告准备工作。
5.拟定各专委会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计划,落实视察、执法检查或调查的有关具体工作。
6.负责各专委会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并承办内部事务工作。
7.办理常委会领导和专委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导下,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层组织的党群工作。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内设10个委办室,分别是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财务科、老干部办);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设人事任免选举科、代表联络科);研究室(内设综合科);财政经济委员会挂预工委牌子(内设办公室和预审监督科);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教科文卫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委员会与法工委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立法科、备案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二、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盘锦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第二部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28.97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较少14.98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因是因车改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3.事业收入 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4.经营收入 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XX等收入。
6.其他收入10.66 万元,主要是省代表经费、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5.03万元,主要是项目等。
(二)支出总计1788.59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减少124.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因是因因车改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 1325.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17万元。
2.项目支出463.26万元,主要包括会议培训调研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 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XX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15.42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未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8.4万元,与2016决算相比较,减少103.89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公务车运行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25.33万元,项目支出463.0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8.0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35.8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6.91万元,主要是执法检查、联席会议、视察考察等支出。
(3)人大会议170.22万元,是市人大会会议经费支出。
(4)代表工作7.24万元,主要是代表订刊培训等支出。
(5)事业运行15.6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72.15万元,主要是绩效奖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9.3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支出20.98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97.22万元,下降87.11%,主要是车改后车辆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XX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来本市调研考察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370人,6.6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4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2万元,比2016年增加93.6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办公费63.69万元、水费5.48万元、电费14.95万元、邮电费13.66万元、取暖费32.49万元、差旅费1.96万元、福利费0.9万元、日常维修费7.2万元、劳务费39.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8.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万元、工会会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83.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总计15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8.63万元;固定资产751.07万元。固定资产中: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3.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
4.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
5.其他资产占用情况。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资产占用情况表填写)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盘财预[2017]241号)要求,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设计预算支出项目1个,名称为立法经费,涉及项目金额30万元,自评覆盖率100.0%,自评分数91分,符合年初绩效目标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