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人员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
- 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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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拟任命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人员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拟任人员的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立专场考试,以便更好地考察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任职水平。
根据《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需要在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据了解,此次法律知识考试的范围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党规党纪等相关知识,答题时间为两个小时。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实施任命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合格者不予提请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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