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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素芳

各位代表:
  我受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奋力开启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新篇章的四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的四年。四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树立国际视野、站上国家平台、对标先进地区、结合盘锦实际,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盘锦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规划纲要》确定的宏伟蓝图、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助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四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制定2部地方法规,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56个工作报告,通过5项决议决定,开展8次执法检查、7次集体视察、136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人次,实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更加坚决。人大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步伐,全面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人大工作,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化,体现在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和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规范完善人事任免制度流程,严格任职资格审查,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二)彻底肃清辽宁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2016年,是辽宁人大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党中央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一年,是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刻骨铭心、吸取沉痛教训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始终牢记省委的希望和市委的嘱托,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重塑人大形象的目标,做到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以实际行动来弥补拉票贿选案对党造成的危害、对人民造成的伤害、对人大造成的损害。坚持树立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认认真真地改,彻彻底底地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教育整改活动,自觉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满票通过了辽宁拉票贿选涉案的省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成功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满票选举了盘锦市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巩固了盘锦良好的政治生态,受到了省市委的高度肯定,较好地树立了人大新形象。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立足市情,集中民意,对我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意图、主张和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制定,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定;加快推进了现代化港口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大洼县设立大洼区的决议》;启动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督机制;助推法治盘锦建设,加大对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公安基层基础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报告;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及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查批准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助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
     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是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盘锦实际的生动实践,不仅是功在千秋的历史担当,更有惠及全城百姓的为民情怀。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四条工作主线”和“三项重点工作”,做到盯住不放、关注到底、助推到位,坚持依法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努力形成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高度自觉。
  (一)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四年来,全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盯住重大项目一抓到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开工,形成了石化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粮食加工、港口物流等现代产业体系,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若干政策,围绕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等报告,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和财政在线联网监督。听取和审议《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围绕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工业经济在稳增长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农场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性、基础性改革等听取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盘锦港对外开放功能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外经贸工作情况等有关报告,定期对盘锦港、沈盘铁路和疏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组织百名省市人大代表对辽东湾新区发展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视察,加速推进辽东湾开发开放。
  (三)持续关注和改善民生。四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老百姓谋福祉,办实事、办好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永不懈怠、永不停步,从美丽乡村到全域城市化,从改变生活环境到改变生活方式,从把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民的素质、城市的品质、盘锦的气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一举进入了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自豪感前所未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紧跟市委重大民生部署,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开展对智慧城市视察,听取和审议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情况的报告。审议《盘锦市中心城区绿地划定方案》,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开展对《环保法》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攻坚计划,全市教育、养老、农产品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报告,视察6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合理诉求,确保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三、坚持高质量推动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设区的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是本届人大任期内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承接并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启全面依法治市新篇章。
  扎实抓好立法基础工作。2015年10月,我市获得全省首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立法工作力量,设立立法咨询专家库。2016年3月出台实施《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范健全项目遴选、调研论证等工作程序,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从此有章可循。创造性建立了人大、政府立法工作双组长制,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规的起草,最大限度地求得全社会的认同,使每一部法规既符合上位法,又切合盘锦的实际,既有操作性、超前性,又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经市委同意,2016年确定《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为首部实体法规立法项目,为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法制保障。2017年制定了《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提供法制依据。2018年把《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紧贴民生福祉。同时,还论证了《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盘锦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盘锦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以上法规和条例的制定,走在全省前列,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已初步建立,为后续地方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推进了法治盘锦建设进程。常委会还高度重视法规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较好地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推动了地方法规的有效实施。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代表工作为基础,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推进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发挥。
  (一)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先后举办7期代表培训班,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递给全体人大代表,层层担负起传播党的声音、宣讲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任,努力形成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万众一心、共赴大业的生动局面。较好地发挥了《盘锦人大》、《人大之声》和人大信息网的作用。坚持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237人次,参加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1230人次,制定出台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加强了对代表的履职管理。
  (二)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作为掌握社情民意、凝聚民心、共谋发展的重要途径,制定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意见》,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人事委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年初及时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末听取和审议办理工作情况,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逐年提高。“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代表提出的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四年来,共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88件,办结率达100%,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的换届工作做到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全面准备,加强对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严把代表人选标准和条件,合理分配代表比例,本届当选的284名代表,完全符合法律程序,选举过程依法有序、风清气正,充分展现了盘锦良好的政治生态。特别是对第八届人大代表进行了政治、纪律、业务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为开好八届一次会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续用力抓作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相结合,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表率机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以制度化保障党建工作常态化,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廉洁从政、依法履职。
  重视和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四个强化、四个提升”活动,广泛开展“三比两争一创建”和“立标杆、作表率、当先锋”等活动,强力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完善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十不准”,落实签字背书,全面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各位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盘锦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需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回顾和总结过去四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适应新形势、走进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只有这样,常委会的工作才能永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首要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中找准切入点,做到盯住不放、关注到底、助推到位。
  三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这是弘扬宪法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常委会工作才能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四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遵循,这是人大实现监督权的法定标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只有这样,常委会工作才能严谨规范,担负起依法监督的重任,才能更好的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和工作效能。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党和国家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也是实现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第一阶段目标的关键期。市第七次党代会,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确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盘锦发展进入新境界的总体部署及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工作安排,描绘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和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宏伟目标,这是市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盘锦作出的重要判断。未来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省委“一带五基地”建设和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着眼于盘锦发展进入新境界,实现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总目标,更加关注人民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明确方位,才能找准方向,把握大势,才能赢得未来。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思想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牢牢把握“一个引领”“八项重点工作”“坚持七个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实践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不辱使命,强化责任,努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重点监督、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沿海开发开放、县域经济、乡村振兴三大战略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真正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加强计划、预算执行、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围绕改善民生、依法治市、营商环境等,广泛开展专题调研、集体视察、执法检查,助推盘锦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不负重托,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建议表达和民意反映渠道,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监督,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成为人民的代表机关。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建设和平台阵地建设,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督办评估机制,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分,幸福感更有保证,安全感更可持续。加强对县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形成人大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四、不懈奋斗,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人大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表率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在人大落地落实。要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用力反“四风”、转作风,不断提升常委会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总之,通过不断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和代表队伍建设,增强“想为”的行动自觉,提高“能为”的素质能力,找准“善为”的工作路径,全力助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不但拥有做大事的胸怀,而且还有把握发展大势的眼界,我们经过长期努力,已经进入了发展的新境界,盘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也有条件、有能力、更有责任担负起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任,实现全市人民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共同梦想。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和全市人民一道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谱写盘锦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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